坚持和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格局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内涵包括以下内容: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主要是,对本地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的主张成为本地区的法规或政令;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在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组织、协调本地区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工作;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
作者 何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领导广角》 2002年9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