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不应按照一审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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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均要预交上诉费,特别是财产争议案件,因按争议的标的额计算,可能高达儿千上万元。、一些当事人虽不满于判决,但因惧于缴纳上诉费用而放弃上诉,或转求于申诉,故二审法院上诉费的收取直接关系到当事人上诉权的行使。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审判》 2002年4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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