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律师资格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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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和美国是律师绝对数量最多的两个国家,两个国家的律师数量之和是全世界律师数量的90%。对两国律师资格制度比较后发现;中国律师的总量还不够;参加考试的人员门槛较低;全国统一的考试忽略了地区的差异,导致有些地区没有足够的法律从业人员;考试题型结构不合理;通过率太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就可以直接从事法官职业,不需要律师从业经验,使法官不具备法律经验。结论是,我国应当改善律师资格的取得方式,扩大律师的总体数量,这样有利于加快法治建设的进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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