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笔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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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代大文豪苏东坡在杭州通判任内,曾受理了一桩民事纠纷案。原告指控对方欠了他两万绫绢钱逾期不还。苏轼将被告传来一问,才知道欠债人是做扇子的,因父亲病故。加上连续阴雨后天气转凉,扇子卖不出去,并非故意拖欠债款。东坡先生思索片刻,让欠债人从家里拿来二十把白绢团扇,取过案头签署公文用的判笔在扇面上挥毫作画.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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