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党委对高校的统一领导是党委对高校各项工作实行思想、政治、组织等全方位的领导,是党委集体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是对关于学校的办学方向、原则等大事的集体领导,校长负责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校长对学校教学及其它行政工作负责,是在党委集体确定方向、明确原则、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后,对教学及其它行政工作负责。学校的重大问题的决策系统和决策机构只能有一个,不能有平行的两套决策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教育:高教版》 1997年4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