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补结合:免除学杂费政策的现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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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主要指政府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拨付公用经费,这对学生而言是“免”(免的是以学杂费名义按照一定标准收取的费用)。同时,在免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文件中也提出了对社会弱势群体和薄弱学校的“补”。“免”和“补”是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的两个方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