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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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3年开始在全区启动生态脆弱区移民扶贫工程。用五年时间把在生态脆弱区不适宜生存的农牧民全部迁移出去,做到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现将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