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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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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之规定,失业人员要想享受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覆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求职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国家之所以规定失业人员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是为了杜绝劳动者因故意失业而获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发生,使现有的失业保险经费真正能使用到那些非本人意愿造成的失业者身上,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