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治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已成为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普遍实践。在众多地方多元共治的实践中,存在多种实现路径,“推位让治”是其中的一种。它以“推典型让项目”、“推模式让空间”、“推规范让职权”的方式,政府让渡空间和职权,培育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开放导报
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