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一、扩大法的范围二、增加两项立法的基本原则三、规定宪法的解释和监督程序四、进一步规范授权立法五、激活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提案权六、完善地方立法权限七、规范司法解释和法律询问答复八、确立法院在立法监督中的应有地位
交大法学
2014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