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征、减征猪、牛、羊皮农业特产税问题的规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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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了促进皮革行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利用我国皮革资源。经研究决定,对猪、牛、羊皮农业特产税率进行调整。一、对收购猪皮的单位和个人,在1994、1995两年内,暂缓征收农业特产税。二、对收购牛、羊皮的单位和个人,在1994、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