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某日深夜1时许,刘某无证驾驶漏验小客车沿着津围公路第一条机动车道(单向三条机动车道,中心线有1.2米高护栏)由北向南行驶至某酒吧丁字路口处左转时,醉酒、无证、在对向第一条车道超速逆向行驶的驾驶人张某驾驶着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与之相撞。
天津检察
201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