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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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起,安徽省正式施行《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规定》要求,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时,一律不准饮酒(包括含有酒精的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