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0月1日实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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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26日联合公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力法》),并将于2003年10月1日实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由发展改革委会同银监会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