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导航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新闻中心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江淮法治》
>
2017年24期
>
校车超载 被查
校车超载 被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作者:
张乐阳
政治法律
>法学
分享
打印
同系列资源
资料简介
校车超载,不是个小问题,而是事关孩子人身安全的大事。近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1
校车超载,不是个小问题,而是事关孩子人身安全的大事。近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同系列内容
《江淮法治》2017年24期 - 校车超载 被查
2017-12-22
4396
《江淮法治》2017年24期 - 醉酒的,撞上停车的
2017-12-22
5527
《江淮法治》2017年24期 - 赌局迷阵
2017-12-22
5610
《江淮法治》2017年24期 - “免费诊所”不妨转到平价经营
2017-12-22
6489
《江淮法治》2017年24期 - 如何让善心善意存续下去
2017-12-22
6676
查看全部
来源期刊
江淮法治
2017年24期
相关推荐
“黑校车”超载 司机危险驾驶获刑两个月
校车
变形校车
新校车
校车惊魂
同分类资源
更多
[法学]
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
[法学]
浅谈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材料的审查和现场复勘
[法学]
人大代表为闵行检察出谋划策
[法学]
从《奏谳书》看汉初法律适用
[法学]
渝北区院邀请人大代表参观驻所检察室
相关关键词
超载
校车
人身安全
六安市
被告人
驾驶
校车超载 被查
/
1
重新阅读
+在线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