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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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和促进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尽量降低'禽流感'疫情所造成的损失。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结合湖北省实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通知中规定我省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