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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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近年来,一些地方反映,基层政府或有关部门挤占、截留、平调学校学杂费等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或统筹用于教育行政开支;有些学校将收费资金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津贴、组织公费旅游,甚至用于购买股票和开发房地产,导致学校经费运转困难,影响教育事业正常发展。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