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5年3月17日财会[200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现将《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5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予以公布。附件: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5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0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