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1号(总第0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厅于2008年3月至4月,对日喀则地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站(以下简称建管站)负责建设的年楚河干流防洪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年楚河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西藏政报
201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