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独立应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这两面三刀者的结合与统一。审判独立必然要求法官独立,而在我国只能定义为法官审判独立。这就要求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必须依照法官审判独立的原则而行。
广东法学
200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