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婴刚出娘胎。一双小手就只有两个指头。父母见状惊诧万端。继而悲痛欲绝!医学上认定。胎儿致畸有遗传和环境两大因素。该女婴的先天性缺陷既已排除了遗传因素。那么。谁又该为这一恶果负责任呢?
西部法苑
2003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