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缺乏完善的留住人才与吸引人才的机制。西部民族地区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引入政策,但各地区的政策多元化,甚至有些地区仍固步自封,只靠政策财政扶持。因此,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越来越重要。《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对西部人才建设政策不明朗。各省地区应相互协调,建立一套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同时打造人才流动平台。但目前西部地区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人才建设机制上缺乏经验,没有合理的政策去辅导,造成人才建设不畅。
三、完善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1、大力发展西部地区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人才的培养及人口素质的提高,根本在于教育。因此,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当前,首先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与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适应的适度超前、结构合理、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系。其次,加大西部地区教育财政投入,对西部偏远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财政倾斜,设立国家西部民族地区教师岗位津贴基金。进一步加大东中部高校对西部支援力度。西部民族师范院校可对少数民族地区学生采取免学费入学,毕业分配西部偏远地区服务。再次,进行高校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目前,西部高校同东中部地区一样,专业结构比例失调。因此,西部高校可重点培养农理工科人才,对于文科人才的数量加以限制。对于高校优秀学生可委托东部名牌院校进行培养。对高校师资建设上,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学科带头人,增加少数民族的博士学位点,组织安排少数民族的科技人才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参与科技攻关的科学技术工作,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创新人才的步伐[2]。
2、合理完善西部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机制由相应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西部目前的经济水平还很低下,收入分配水平也很低,虽然在经济水平上无法跟东部相比,但在收入分配可以与东部持平,这也是可能的。但这只能在高素质人才收入分配上进行,如果大范围的实行,一方面,财政无法满足,另一方面,会出现西部供需失调,造成通货膨胀。建立相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在人才吸引上,首先,建立留住人才的分配机制,对西部民族省区优势科技人才实现高工资津贴制度,给予东部相同的劳动报酬,鼓舞科研人员进行科学技术研究,提高专利发明者的私人收入。其次,建立吸引人才的分配制度,对西部急缺的采矿制造等科技人才,可给予东部相应的优惠政策,在税收、住房上给予高于东中部优惠条件[3]。设立西部人才奖励机制,从荣誉奖励上引入外来人才
3、根据西部人才政策,制定完善相应法律规则制度。对于西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政府在制定政策撒很难过要体现人性化,实现西部地区的人才可持续发展。将西部人才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引导政府的决策方向,提高政府的执行力。中央政府可以围绕《就业促进法》,结合西部人才现状,制定《西部地区人才建设条例》。制定以法律形式规定西部十二省地区的内部人才流动、西部与东中部的人才交流制度。鼓励东部人才向西部流动,对违反人才政策的行政不作为,追究其行政责任。用法律文本加以引导,体现国家对西部人才建设机制的高度重视。
总之,西部地区的人才建设在人才竞争中取得优势,是西部地区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西部地区要拥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群体,把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防止突出位置。这样,才能实现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才能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和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连玉明,吴建忠著.《2005年中国国策报告》,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162页.
[2]万秋月,论西部民族地区人才问题,载《西部大开发与西南民族研究》,贵州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500页.
[3]杨发仁,杨力著.《西部大开发与民族问题》,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5页.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2009级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