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增税内源融资规模的经济约束
政府依靠增加税收的内源融资途径受到经济增长的约束是比较强的,这可以从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角度分析。一般认为,税收具有负的经济增长效应,政府做出增加税收的决策时必须谨慎。不过,增加税收的负效应是从私人部门经济出发的,税收强制分配国民收入,使私人部门可支配收入减少,降低了私人投资的积极性(负激励效应),从而影响经济增长。而政府通过税收收入来维持公共部门的运转,在政府支出中,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会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如政府消费和政府投资;转移性支出虽然不能直接形成政府部门的消费或投资,但是能形成私人部门的收入,从而影响社会总需求,对社会经济发展能够起到稳定作用。因此,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有可能抵消税收对私人部门的负效应,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有可能出现正的情况。
从实证角度研究的得出的结论也存在两种情况。国外学者,如Peden(1991)、Sculley(1995)等通过经验分析得出经济增长与税收是负相关关系;而Garrison & lee(1992)研究得出平均税率、边际税率对经济增长没有影响。国内学者马拴友(2001)通过对我国1985年—1999年税收、政府支出与GDP的回归分析得出:税收每增加1元,就会使GDP减少2.4元,而政府购买性支出增长1%,会促进GDP增长0.36%。按照马拴友的推算标准,2000年税收比上年增加1898.93亿元,使GDP减少4557.43亿元,而政府购买性支出增加935.6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69%。将增加的购买性支出的资金看作是全部来自税收增长,那么,政府购买性支出可以带动GDP实际增长3.49%,名义增长4.39%,换算成绝对数为3602.76亿元。政府通过增加税收与增加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是使GDP减少954.67亿元,也就是使2000年经济名义增长速度下降1.16%,实际增长速度下降0.26%。
当然,政府支出对GDP增长的促进作用也不是稳定的,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一定水平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就会减弱。Peden(1991)测算了美国1929年—1986年的经济生产率与政府支出的关系,发现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7%前促进生产率提升,大于17%后反而会降低生产率。如果政府预算是平衡的,那么,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即宏观税率)不超过17%,对经济影响是积极的。
中国的情况是当政府预算能够实现基本平衡时,广义宏观税负介于14%-24%之间经济是可以承受的,但由于政府预算在绝大多数年份是赤字,所以对应的宏观税负为22.9%,宏观税负低于22.9%时,税收对经济增长的负效应小于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中国GDP增长对税收融资的总量约束基本上是宏观税率不超过22.9%为宜,但也不能太低。宏观税负与政府支出占GDP比重的差不应超过3个百分点,否则会影响政府支出水平。
三、政府境税内源融资结构的经济约束
除了总量约束外,政府增加税收的结构也受到经济增长的约束,不同性质的税种受到的经济约束程度是有差异的。按照征税对经济增长要素的影响,可以将税种划分为三类:资本收入税类、劳动所得税类和消费支出税类。目前我国开征的税种当中属于资本收入税类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资源税、城建税以及资本性的流转税;属于劳动所得税类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和农牧业税,另外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也属于劳动税类性质的财政收入(目前还未纳入预算管理,只进行财政专户管理);属于消费支出税类的税种有筵席税、屠宰税、特产税、流转税以及1994年前的盐税、集市税和特别税。这三类税收的实际有效税率是对各要素征税总额分别与资本收入、劳动所得和最终消费的比率。资本征税的有效税率用Ktar表示,劳动征税的有效税率用Ltar表示,消费支出征税的有效税率用Ctar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