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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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改革、开放”已有近三十年,跨国公司的投资和技术溢出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市场实践也证明,“以市场换技术”,只能换来一些先进技术,但绝对换不来核心技术;中国企业肯花钱甚至是花大钱也买不到核心技术,人家有也不卖。中国企业要缩小与跨国公司在创新方面的巨大差距,依赖跨国公司实现技术进步是不现实的,唯有自主创新,才不会受制于人。“中国制造”如何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政府和企业要研究和制定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必须要有全球视野,加强系统整合,提升产业层级,构建核心竞争力,创建自主品牌,才是唯一出路。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速,世界经济的新格局已经呈现,西方主导的时代正在结束,世界的重心正朝着亚洲转移。创新已经成为提升国家和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为了保持自己的领先优势,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技术限制与封锁,跨国公司在技术输出、转让、专利、抑制技术外溢等方面实行了一些新战略。中国企业直接加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并从中获得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的好处,但同时也受到国际剧烈竞争的压力。中国过去二十多年来低成本、薄利润的传统制造业已经难以为继,如果中国制造业不尽快地转型,其发展将受到严重阻碍,有可能制约中国整体经济和中国企业未来的发展。
  
  一、自主创新:开放中发展的核心主题
  
  (一)市场换不回核心技术
  
  “以市场换技术”是中国引进外资一直奉行的一个原则。不过从效果来看,中国的确让出了市场,但在“换核心技术”上却基本失败。“以市场换技术”变成了“以市场换资本”、换设备和生产线。在探讨跨国公司对中国技术发展的影响时,不能把体现在产品上的技术同能够研发、设计和生产这些产品的技术能力混为一谈。据调查,进入中国的绝大多数著名跨国公司按照合同都认真地转让了技术,而且这些转让的技术绝大多数是先进技术。由在于一些行业的中国企业在与跨国公司合作的过程中没有通过引进、消化、创新,把这些技术转化为自己的技术创新能力,因此中国本土企业依然处于依赖跨国公司提供技术和不断引进技术的被动地位。
  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一针见血地指出:“以市场换技术”此路不通,发展科技只能靠自主创新。他说,持“以市场换技术”说法的人认为,只要市场开放了,技术也会随之而来,但事实证明这种路子根本是自欺欺人。原因有四点:第一,市场是有限的,一旦让出去了,夺回来十分艰辛;第二,让了市场并不见得会得到技术;第三,让了市场则废掉了自己的技术;第四,让了市场又缺乏核心技术,有可能发展成为依附型国家,最后受制于人。
  
  (二)花钱买不到核心技术
  
  技术引进成就了中国企业的起步成长,而今天,同样是技术引进,却成为企业发展的阻碍。随着国内市场的不断开放,外商的独资倾向也不断增加,有钱也买不到核心技术,这影响了国内企业获得核心技术的空间。
  例如,最有希望成为中国名副其实的跨国经营公司之一的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连续2年以完全竞争性企业的“身份”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排名,其综合竞争力也日益为全球钢铁业所认可。但是,伴随其进入全球钢铁业核心竞争圈的步伐,宝钢越来越感到“向国外购买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困难”。随着宝钢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并且公开宣布在5年之内力争成为全球钢铁前3强的目标,国外一些相关企业和技术公司已开始对宝钢实行技术限制。
  宝钢所遭遇的问题,是我国大型企业在提升国际竞争力的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当中国经济处于低端,中国企业还不足以成为世界上领先企业的“对手”时,世界向中国的技术转移的流量较为充足。然而随着中国企业产品结构升级,竞争档次提高,技术来源就会收缩,即使花大钱也买不到核心技术。
  
  (三)创新成为中国发展的瓶颈
  
  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创新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我国国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仅为25%;研发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56%(大中型企业也仅为0.71%)。在1985年至2005年期间,我国国内企业中提出过专利申请的仅占1.4%,而且企业提出的专利申请总量中,有22%的申请是来自外商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从企业提出的专利申请的类别上来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占45%,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占:35%,而最能体现技术创新能力的发明专利仅占20%。截至2005年底,我国国内60%的企业没有注册商标,出口商品中拥有自主品牌的仅占10%,拥有核心技术专利的企业仅占全部企业的万分之三。在制造业的多数行业中,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基本上还依赖国外,存在着产业技术空心化的危险。
  中国企业主要在创新投入结构和投入主体上存在着问题。在投入结构上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源投入多,金融资源投入少;人力资源投入多,知识资源投入少。在投入主体上主要表现在企业研发钱少,院校研发钱多;为市场研发项目少,为评职称项目多。目前,我国企业研发力量薄弱,只有25%的大中型企业拥有研发机构,75%的企业没有一个专职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目前国家财政的科技投入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比例仅为10%,而发达国家一般在:30%以上。


  技术创新能力低已经成了中国经济的软肋,可这是中国经济实质性提高国际竞争力必须闯过的一个关口。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也在威胁着中国的持续发展。现在,中国是资源消耗大国,但是中国的单位资源平均产出不足发达国家的1/10;中国是世界贸易第三大国,但出口产品中拥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只占10%;中国是制造大国,但重要技术装备主要靠引进;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不断增加,但是不仅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而且每年要为软件技术标准向外企支付高额的费用;中国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大国,但是在2004年,中国电子百强企业的平均利润只有4.07%,而微软是28%,英特尔是21.9%,三星是18.8%,诺基亚是14.7%。因此,不突破技术创新能力的瓶颈,国家的经济实力和企业的竞争力就得不到真正的提高。
  
  二、依赖跨国公司实现技术进步的非现实性
  
  (一)跨国公司的专利围堵
  
  当技术、生产和市场对我国国产品牌均无牵制的作用,跨国公司便将“专利”作为重要手段来抑制国产品牌的发展。“专利之争”实际就是“市场之争”。跨国公司的专利围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恶意收购,买断后弃用。中国虽然近几年在经济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知识产权规则方面还不完善。一些国际品牌正是瞄准了这点,便恶意大肆收购尚未产业化的创新成果,然后申请为自己的专利,通过买断然后弃用中国企业的知名品牌,以达到消灭中国本土品牌的目的。
  全力构建专利屏障。国际上的一些强势品牌为了垄断市场,甚至将诸多依照传统理念根本不可能被授予专利的商务模式、技术方法、服务方式等也纷纷纳入专利,全力构建维护垄断者利益的保护屏障。调查显示,近年来,许多国际大公司纷纷加重在中国内地进行专利布局,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仅仅8家国际品牌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总量就高达20:350件,平均专利申请量每年上涨30%,其中新兴技术领域增长速度更为明显。
  专利池收费,鱼目混珠。跨国公司对专利授权一般会联合起来进行联合定价,他们掌握了一套很完善的机制来运作,与中国企业形成了力量悬殊的强弱对比。拥有专利的跨国企业故意把不必要的专利纳入专利池,滥用专利。专家指出,专利池包括无效专利和有效专利其实也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不给中国企业明示,中国企业完全蒙在鼓里,这就是很大的问题。中国企业认为专利池收费天经地义,但实际上专利池里有很多是无效专利,如果没有人把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挑明,那么这个游戏规则就永远被跨国公司控制着。国内企业在专利收费方面不反抗,其中一个因素就是跨国公司事先与中国企业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专利授权方和企业签订专利不质疑条款,企业不能对其专利质疑。
  由于在专利池问题上的处理不慎,DVD专利池鱼目混珠,真真假假,使得中国DVD产业已经跨掉。接踵而来的是,中国马上就要面临MP3、MP4的许可、数字电视的许可,以及3G标准的许可,这些许可都会涉及到同样的问题。如果不把专利池弄清楚,不把跨国公司的联合定价搞清楚,那么后面这些关键的产业都有可能像DVD产业一样崩溃。
  
  (二)跨国资本抑制技术外溢的保护机制
  
  近年来,跨国公司根据其全球经营战略在华投资研发中心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6年6月底,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80家已在华投资,全国现有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机构近800家。从地域分布看,主要分布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外商投资集中的地方;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技术密集型行业,如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从功能和技术层次划分,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大体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基础研发型,技术成果面向全球市场或从事基础研究,一般为全球性研发中心;二是应用研发型,主要从事面向中国市场的产品应用开发,一般为区域性研发中心;三是技术支持型,主要从事测试服务、产品维修等从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技术服务。
  此前,我们对外资的认识是,外资带来GDP和就业增长,带来经济发展新的活力和人力资本的培训,更重要的是,外资带来技术外溢。尤其是当一些跨国资本巨头,例如IT巨头微软、诺基亚;医药巨头丹麦的诺和诺德、瑞士的罗氏制药、英国的葛兰素史克,以及汽车巨头通用、大众、本田等纷纷在中国设立其全球研发中心,这给国人一种错觉,似乎在未来,中国可能成为一个技术的接受国,一个幸运的后发优势者,一个全球资本和技术流的宠儿。但现在看来,这种错觉低估了跨国资本的狡诈性。
  跨国资本一直在遵循着一个秘密的原则:(中国)扩大的市场带来利润,但技术转移带来竞争,而竞争会更大程度地削减市场扩大所带来的利润,甚至会造成企业的衰落。所以,跨国公司在积极寻找一种模式:在抑制公司技术外溢的条件下,寻找最佳的市场规模和当地人力资本要素的整合方式。
  尽管象中国、印度这样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薄弱,但是跨国资本却非常乐意在这些国家进行大规模的研发投资。原因在于跨国资本利用不同国家间的要素价格差异和专利制度差异进行套利。套利的能力取决于其内部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可以有效降低创新被模仿的可能,达到既享受新兴市场要素的好处,又削弱了竞争对手的可模仿性。


  简单地说,由于新兴经济国家有大量廉价的研发人才,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得力,导致本土研发不活跃,而跨国资本则可以利用这些廉价人才。同时,跨国资本找到了替代这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有效机制,以确保即使存在创新被新兴国家本土竞争对手模仿的威胁时,公司仍能从研发投资中赢利,结果是跨国资本永远在品质上高于本土资本。
  跨国资本抑制技术外溢的保护机制可以称之为“KFC”(肯德基)方案。“KFC”的沙拉酱由11种不同的调味材料组成,这些材料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但其组合方式是在两个不同的地方进行调配,即使“模板”里的知识被泄漏了,也不碍事,因为知识会像碎片一样被分解,而如何将这些碎片拼凑成一面“镜子”则是“权力等级”最高的知识,它掌握在跨国资本最核心的人群手里。
  近年来,日本制造业出现投资回归的势头。据《日本经济新闻》2005年10月发表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日本主要制造业企业将加大在日本国内投资的比例,扩大国内生产规模,努力将国内工厂建设成为向世界提供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基地。该报对日本160家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要制造业企业的调查结果表明,有58.8%的企业表示已决定或正在研究在国内增建新厂房,有63.9%的企业已决定在今后的三年内扩大国内工厂的生产规模和产值。分析人士认为,此举除了提高公司在日本本土的竞争能力之外,防止核心技术外流是主要原因。据日本媒体报道,将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基地转移到日本国内,可以有效地防止高新技术被竞争对手复制。日本经济产业省早几年便要求在海外的日本企业采取严密措施,预防技术泄密..日本政府也要求日本制造业必须保证10%左右的核心产业留在日本。
  
  (三)跨国公司技术转让模式的变化
  
  跨国公司为适应现代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在单体技术引进的同时,逐渐增加一体化的技术转让模式。跨刚公司在华技术转让策略经历了OEM、ODM和EMS三种模式的变化。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指品牌拥有者将生产制造业外包给其他厂家的模式。跨国公司进入中刚巾场相当程度上是采用这种形式与其他企业开展技术合作的,而许多外商投资企业也采用这种方式为跨国公司进行生产。这种方式引进的主要是制造技术,因为按照OEM的流程,品牌拥有者控制着生产的研发、设计和营销环节,而生产厂家只负责制造和物流环节。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ing)指品牌拥有者将生产制造和部分设计环节外包给生产厂商的业务模式。近年来跨国公司采用ODM的形式来华进行投资也在逐渐增多。这种方式在技术转让上更前进了一步,跨国公司控制着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品销售,而将设计和制造交给生产者。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既有跨国公司的品牌拥有者控制着核心研发技术,也有大量的ODM生产制造者。
  EMS(Electt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s)是电子行业OEM、ODM的演变和发展,是电子行业一种全新的业务模式,是业务外包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围绕电子类的制造业把服务做到贯彻始终、完善完备。具体是指电子产品品牌所有者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并控制销售渠道,而生产制造环节则外包给生产厂商的业务模式。自1997年以来,全球EMS业务模式的年均增长率一直在25%以上,远远高于电子行业8%左右的增长率,2005年全球EMS业务达到2030亿美元。中国的许多IT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是EMS企业,最具代表性的是台商投资的深圳富士康国际,自2005年赴香港上市以来,在2006年1-9月短短的时间内,富士康国际在中国大陆新投资总额达到14.2亿美元,布局8座城市,新建了7家公司,增资了8家公司,并且在增资项目中,不少项目的新增资金远远超过以前的投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