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培养歌唱的感觉(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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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生活磨炼中培养乐感
  
  歌者对音乐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及人物的思想感情和事物的内涵有观察、分析、理解能力,对音乐语言、音乐表现手段所表现的感情有感受、体验和认识的能力。要善于运用歌唱的技能技巧,把所理解的内容、感受的情感用歌声表现出来。因此,歌唱者要善于感受、体验歌曲的情感,领悟其内涵,并用歌唱技能技巧表现出来,使歌声富有艺术表现力。
  要想成为真正的艺术家和有潜力的歌唱者,就应在歌唱中努力反映出对歌曲作品的理解程度是否具有多变的色彩、丰富的表现力和很强的感染力。要想唤起人们在感情上的共鸣,自己就要有所感动。试想,没有情感的歌唱,声音干巴巴的,怎能感动观众呢?常言道:要想感动他人,必先感动自己。如果歌唱者一味追求声音响亮、追求多么高的演唱技巧从而忽视对艺术修养的培养和对乐曲的充分理解,那么这种歌唱就没有生命力和感染力,不会引起听众的共鸣。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美国朱利安达音乐学院声乐教育家塞吉厄斯·卡吉在论“学习歌唱”时说:“有志于以歌唱为专业的学生,必须首先具备的是一种非常特有的、敏感的、乐感的耳朵。整个歌唱就是以此为基础的。乐感的耳朵是歌唱的基石。”所以,良好的音乐感觉首先依赖于敏锐、深刻的音乐听觉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内心独特的对音乐的感受和把握。要通过声乐的表现手段,把情感浓缩、提炼、升华,并化为音乐的艺术形象,再通过声音视觉的联想来完成。只有把握了这些潜在的因素,才能忠于原作,才能准确地通过声乐形式进行艺术再现。
  
  四、要不断学习
  
  向专家学者学习,向优秀前辈学习,向同行们学习优点,找出差距不断提高。同时,还要更多地了解世界各地的民族演唱风格,了解我国各少数民族民歌演唱特点,了解各戏曲剧种的特色。要不断进取,培养乐感、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使演唱更具有魅力,并能吸引更多的听众。
  
  参考文献 :
  [1]沈湘 著.李晋玮、李晋瑗 整理.沈湘声乐教学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8年
  [2](美)杰罗姆·汉涅斯.大歌唱家谈精湛的演唱技巧.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
  [3]刘朗.声乐教育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