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设计艺术的理性和直觉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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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数字化时代的设计艺术创作过程是技术和创造性、理性和直觉思维的综合。技术和理性是科学分析及情境描述所必需的,是设计的躯体,而创造性和直觉对设计中的艺术美和品位极为重要,是设计的灵魂。
关键词:设计艺术 数字化时代 数字化技术 理性 直觉
  
  设计艺术向来就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展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取得质的飞跃。现代工业文明将古老的手工艺文明埋进历史的坟墓,而今数字化文明又将逐步取代工业文明,更是将设计艺术提升到一个璀璨夺目的时代。设计艺术创作过程是技术和创造性、理性和直觉思维的综合。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将科学理性分析能力大大提升,进而激发了设计工作者的灵感和想象力,从而使直觉思维的时间大为缩短,空间明显扩大。因而,在数字化设计艺术时代,研究理性和直觉这个课题极为必要并富有重要意义。
  
  一、理性和直觉的哲学思想
  
  中国古代常常提到“知、情、意”三个词。知,即理性的意思;情,即感性的意思,当然直觉也属于这个范畴;意,则是意志的意思。中国古代哲学将人的认识能力分为理性和感性两部分,用意志统一到实践。而在西方哲学如康德的批判哲学体系中同样体现了这种关系。
  
  
  康德认为人的一切高级认识能力来源于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大批判确定后,就认识能力而言,知性是立法的;就情感而言,具有反思的判断力是立法的;就欲求能力而言,理性是立法的。从中分析可以看出和“知、情、意”是相符合的。
  马克思哲学将人们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基本形式。但马克思哲学也强调直觉、灵感、幻想等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的作用。那么在马克思哲学中,理性的意思就是“知”,而“情”和“意”就包括动机、欲望、本能、直觉、灵感、顿悟等非理性因素。
  综上所述,无论是中国的古代哲学还是西方的古典哲学,或者是马克思哲学,纵然他们有着种种分歧,大致都认为理性强调的是理智、逻辑性、规律性,着重于科学分析,对客观规律性的思考,而直觉是具有瞬时性、非逻辑性,或具有感情色彩倾向的一种非理性臆断。设计艺术创作正是基于理性和直觉的反映和综合,是这些人类心灵高级认识能力的表现,且它们并不孤立或独自存在。特别是在数字化文明时代,这些认识能力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发挥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其联系和融合尤为突出,特征更为明显。因而,也要求我们的艺术设计师能够充分地理解其哲学意义,并赋予创作实践活动。
  
  二、数字化时代设计艺术的理性分析
  
  数字化文明取代工业文明后,设计艺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字化设计艺术是在艺术与科技、自然科学与艺术科学彼此融合的历史条件下成为一门学科的。[2]因而,在数字化时代,设计艺术创作的先决条件要求设计工作者必须有科学的理性的分析。
  1.数字化技术的理性
  数字化技术属性是理性的。数字化技术属于科学技术范畴,科学是客观叙述而非主观臆断,科学描述的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事物,而不是应该存在的事物。[3]科学知识的这种客观规律性就是“知”,就是理性。
  在数字化时代中,我们可以享受到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多、更丰富的设计艺术作品。我们不但可以欣赏,还可以参与其中进行交互活动;我们不但可以进行平面的、立体等视觉上的,还可以进行味觉的、触觉上的设计和享受。这一切极大程度上是靠数字化技术来实现的。而技术本身是理性的,是强调理智、逻辑性、规律性的。
  数字化技术的运用是理性的。数字化的运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两大部分。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我们都需要解决“它有什么用”“如何用”这两个问题。而回答这两个问题的知识是逻辑性的、规律性的。譬如说我们运用数字化技术设计时,进行一定的操作后,其结果在计算机中是固定了的,只能是这个,而不是那个。也就是说数字化技术运用的结果是可预测的,运用的过程是有规律的,具有明显理性特征。
  2.设计艺术的理性
  设计艺术的理性主要体现在其设计原理上。既然是原理当然是理性的。数字化设计艺术原理主要按人的感官来分,包括视觉原理、听觉原理、味觉原理、触觉原理。其中又与美学原理、知觉原理、注意原理、记忆原理、思维和想象原理、异质心理[4]等是交叉融合的。
  在视觉原理中,三角给人以稳定,方给人以正直,圆给人以圆润的感受;在听觉原理中,节奏快的声音给人以速度,嘹亮的声音给人以兴奋,低沉的声音给人以忧郁的心情。这些原理都是规律性的总结,科学分析的成果。 三、数字化时代设计艺术的直觉分析
  
  直觉是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非理性因素,是人的认识能力的一部分,[5]在数字化设计艺术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1.直觉(狭义):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认为艺术即直觉,直觉就是心灵为情感“赋形”,直觉就是创造、表现。朱光潜从美学角度强调直觉是一种“心理距离”态度。心理分析学家荣格认为直觉作为一种心理机能,是一种无意识知觉,一种本能的领悟和预感。[6]这些观点准确地反映了直觉(狭义)的功能、态度和心理机能。


  2.灵感和顿悟:灵感和顿悟属于设计艺术中的一种“特异功能”式的创造力。在意象成形化的过程中闪烁的火花和超越。
  3.幻想和欲望:幻想和欲望通常与人的动机联系在一起。幻想为一种超越现实,通常难以获取的愿望心理活动;欲望表现为一种强烈的占有欲的心理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受到束缚,但在设计艺术创作中是一种良好的创造动机。
  如果说幻想和欲望是设计艺术的动力根源,则灵感和顿悟是设计艺术的创造力,直觉(狭义)就是构建这种设计艺术的“赋形”,是在情感和心理上完整化的意象。从康德的批判哲学体系来说,直觉是合乎目的性的艺术判断力。
  套用美国政治家斯蒂文森的名言:“魔鬼不在原子中,而在人的心灵中。”那就是:“艺术不在技术中,而在人的直觉中。”在数字化设计艺术中,直觉的表现更为丰富和快捷。由于数字化技术的可能,我们可以接触更多的设计艺术作品,产生更奇妙的幻想和更强烈的创作欲望,焕发更有创造性的灵感和顿悟,因而更能丰富并快捷地映像出我们的直觉思维,在设计艺术创作中更能如鱼得水。
  
  四、理性和直觉,技术与艺术,孰重孰轻
  
  如果用理性来代表技术,用直觉来代表艺术(艺术即形象的直觉创造 [7]),那么在数字化时代,技术与艺术孰重孰轻?这恐怕是个两难的问题。没有技术和理性,设计就会缺乏规矩,不能准确描述事物的情境,而缺乏艺术和直觉,设计就会丧失灵气,毫无艺术品位。因而,在数字化设计艺术时代,理性和直觉、科学技术与艺术的交融是异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数字化设计艺术发展才会越来越快,作品越来越丰富,品位越来越高。
  中国的数字化设计艺术走过的是从计算机专业人士到艺术设计师的道路。前期由于计算机技术能力的限制和软硬件学习的困难,许多数字化艺术作品通常由计算机专业人士完成,他们的作品很大一部分缺乏艺术感染力。如今,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计算机软硬件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大批原来的美术设计师投入到了数字化设计艺术的潮流中,同时一批计算机专业人士,通过对艺术知识的学习和艺术品位的提升,也跨入了艺术设计师的行列,完美地实现了科学技术与艺术的融合,形成了一个开放的、融合的、多元化的数字化设计艺术学科和行业。正如李砚祖先生所提出的:艺术和科学技术的整合是21世纪艺术发展的大趋势之一。[8]
  因而,在这里讨论谁更重要,显得毫无意义,关键在于你的认识结构中缺乏什么,就需要对其进行学习和训练。因为它们一方面是设计的躯体,一方面是设计的灵魂。数字化设计艺术是理性和直觉的综合,是躯体和灵魂的统一,是科学技术与艺术共同缔造出来的奇葩。
  
  注释:
  ①这里所说的直觉包括直觉、灵感、顿悟、幻想、欲望等含义,统一为非理性范畴。本文中的“直觉”除说明为狭义外均为广义。
  
  参考文献:
  [1]杨祖陶 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5页
  [2][4]方兴 杨雪松 蔡新元 桂宇晖:《数字化设计艺术》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页
  [3]史蒂文.夏平:《科学革命》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徐国强 袁江洋 孙小淳编译:2004年,第161页
  [5]李秀林 王于 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271页
  [6]杨恩寰 梅宝树:《艺术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2页
  [7]胡经之编:《中国现代美学丛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76页
  [8]李砚祖:《文艺研究》2001年,第1期,第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