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探讨张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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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探讨张磊

张磊

西安蓝图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710000

摘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城市化建设也越来越完善。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存在着很多差异,但是,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两者之间是可以统筹发展的,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土地规划离不开城市规划,同样城市规划也必须以土地规划为坐标,二者相辅相成。本文对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统筹发展探讨

引言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部分,其中,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各项工程建设的,是一定时期的城市发展蓝图。而土地规划是对一个国家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的规划行为。由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概念不难看出它们是两种不同领域的规划,所以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两种规划形成互补协调、互利共赢的格局。

1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的整体思路

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都需要进行深入的区域规划,而区域规划则需要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来共同完成。在城市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对土地规划进行有效统筹。一方面,土地规划关系着城市规划的总体进程,是城市规划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另一方面,在编制土地规划时,也要全面兼顾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土地规划执行效果的重要标准,体现了土地规划的合理性。二者不仅要发挥互补作用,在整体规划发展过程中,土地规划也必须要以城市规划为指导,以城市规划为核心,将土地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基础内容,这样不仅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土地规划的实际意义。因此,在编制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首先,保证规划工作的合理性。前面说到,城市规划是土地规划的基础,所以土地规划要按照城市规划的思路来进行。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往往还要斟酌实际的情况,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具体的规划内容,不应当出现教条思想,要灵活运用规划措施。其次,确保规划工作的协调性。作为区域规划的一部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要保证二者之间的协调作用,不能单单只强调城市规划而忽视土地规划,也不能只重视土地规划而忽略城市规划,应当将二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保证二者能够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能够更好的提高二者的规划效果。最后,规划工作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要有明确的规划目标,保证多元化发展。在规划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经济效益,同时还要注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综合提高。这样才能够有效地保证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另外,规划的内容要有目的性。很多地区的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都没有明确的目的性,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只看重规划的结果,而忽视了规划应有的作用,这样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应当注重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综合效益,明确规划目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此同时,好的规划是在实际发展中逐渐提升其作用的,因此,还要注重规划的实际作用。

2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2.1整体思路分析

在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协调性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对二者的协调性予以重视,不能对任何一方过度重视而导致另一方被忽略。相关部门应针对土地规划发展采取一系列措施,促使其为城市规划提供良好的服务,对城市发展作出长远考虑,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促使其协调规划得以实现。第二,整体性原则。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都是为城市的发展与建设提供服务的,因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考虑大局,对整体发展态势予以重视,基于对整体方向的把握,做好编制工作。同时,局部工作的开展也要予以关注,使工作全局得到有效开展。

2.2对两个规划的发展途径进行统筹

两个规划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这种分离的管理体制使得两个规划的侧重点、标准、目标往往出现较大分歧,两个主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针对这一现状,要统筹两个规划,两个部门必须紧密协作,制定统一的规划,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能够充分体现城市体系规划是一种基于整体利益的协调规划的实质,能够较好地统一行政指令,加强规划的实施效果;也能够充分考虑地方区域发展实际,立足于区域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广泛征求各利益主体意见后的综合协调;也有利于规划管理体制从上级的集权制转化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这样制订出的规划更能适应城市实际发展,更能为解决规划问题献计献策,这样的规划透明度高、可信度强、可满足全社会的发展愿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结合有以下优势:首先,从国民经济发展角度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避免了两个规划在编制环节的脱节与各自为战的现象;其次,这样的结合既能够满足上级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加快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利用特色资源;再次,这种结合可以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最后,这种结合途径既兼顾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又考虑了局部土地的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3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从法律角度上讲,城市规划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相比土地规划的实施更为严肃、科学、有可操作性。从管理角度看,两个规划分别由不同行政级别的管理部门进行编制,两个部门如若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便无法统一,导致效率低下、浪费资源等现象出现。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①要创新法律制度,完善法律制度,为土地规划保驾护航,为统筹发展战略提供法律保障。②要创新管理制度,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紧密结合,统一政令,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③要创新环境制度,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为主,市政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战略提供环境保障。

2.4优先发展生态建设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城市生态环境的好坏代表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评价一个城市是否适合居民居住,并不是看一个城市规模大小,建筑高低,更多看的是城市的生态环境是否健康。目前我国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因此对城市建设中生态建设的研究已经迫在眉睫。必须优先考虑生态建设的发展,包括城市的合理容量,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保护等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制定一些法律来约束城市建设的同时还应采取一些手段,如:建立建设地区和保护地区的土地要素合理流动机制,控制环境容量小的城市,发展环境容量大的城市;同时还可以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分为城市化发展促进地区、城市化发展控制地区及非城市化发展地区三种,通过对生态环境限制因素的分析,确定各区局的范围。在土地规划编制过程中,一定要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把土地利用对环境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存在许多不同之处,但是,站在经济发展的大局上,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市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为其前进指明方向。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统筹两个规划,不论是在发展思路上,还是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发展中,城市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市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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