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脊柱肿瘤及椎体转移瘤的临床疗效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 1

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脊柱肿瘤及椎体转移瘤的临床疗效观察

秦晓霖

哈尔滨市二四二医院骨科150066

【摘要】目的探究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脊柱肿瘤及椎体转移瘤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天津市天津医院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收治的52例脊柱肿瘤和椎体转移瘤患者,将其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6例。观察组通过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对照组采取常规开放手术治疗,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和VAS评分进行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的意义,P<0.05。结论脊柱肿瘤和椎体转移瘤患者通过经皮椎体成形术进行治疗,临床效果较佳,值得临床方面应用和推广。

【关键词】经皮椎体成形术;脊柱肿瘤;椎体转移瘤

随着医疗设备和技术不断的提高,使得肿瘤病症的临床效果也得到改善。现阶段,临床方面一般通过经皮椎体成形术,对脊柱肿瘤和椎体转移瘤患者进行治疗,治疗效果较佳[1]。本次研究,选取近年来天津市天津医院收治的52例脊柱肿瘤和椎体转移瘤患者,探究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脊柱肿瘤及椎体转移瘤的临床疗效,现进行具体的报道。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天津市天津医院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收治的52例脊柱肿瘤和椎体转移瘤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将其分成对照组和观察组,各26例。观察组包括男性14例,女性12例;年龄为40~74岁,平均年龄为(57.6±1.4)岁。对照组包括男性17例,女性9例;年龄为44~72岁,平均年龄为(58.4±1.7)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进行比较,差异没有统计学的意义,P>0.05,但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检查,如体温和脊柱功能方面的检查。对照组实行开放手术治疗,对患者实行全麻,前路手术的过程,通过前房将椎体显露,然后进行椎体肿瘤割除的工作,采取人工椎体、钛笼的方式重建板钉和固定。后路手术的过程,需要在患者的脊柱位置,上下椎体拧入椎弓根钉,将后方的椎弓和小关节、部分的肋骨进行切除,再实行刮除椎体肿瘤的部分,于患者追体内注射骨水泥。

观察组通过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手术前对患者实行全麻,取患者俯卧位进行常规消毒,医护人员通过单侧/双侧椎弓根进行入路,于棘突旁穿刺,患者上胸椎实行椎弓根外入路,利用克氏针钝头顺着患者肋骨向椎体的位置,直接触及其椎体部位。最后,通过11号骨针进行穿刺和灌注工作,每次灌注椎体应在3个之内。

1.3观察指标

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VAS评分和临床效果。

1.4治疗效果的评判

治愈:通过治疗,患者的肿瘤全部消除。

有效:通过治疗,患者的肿瘤情况显著缓解,手术后检查结果表明流涕减少的程度高于45%。

无效:通过治疗,患者的肿瘤没有任何变化,手术后检查结果表明肿瘤降低的程度低于45%。

1.5统计学的处理

通过SPSS13.0,实行统计学方面的处理,计量资料采取均数±表示,标准差应用代表,P<0.05即为差异有统计学的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前、后VAS评分的对比

观察组的治疗前、后VAS评分为:(9.17±1.44)分、(2.35±0.56)分,对照组的治疗前、后VAS评分为:(9.85±1.18)分、(5.71±1.87)分,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和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的意义,P<0.05。

2.2两组患者疗效的对比

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6.15%,对照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57.69%,差异有统计学的意义,P<0.05。

3讨论

脊柱肿瘤,属于发病率较低的病症,这类病症病变的类型较为复杂。所以,早期实行诊断,存在一定的困难[2]。本次研究,采取经皮椎体成形术对脊柱肿瘤和椎体转移瘤进行治疗,其能够有效的缓解病症的疼痛,并防范椎体出现进一步的坍陷情况。这类似手术具有创伤小、并发症低的特点,并且可从根本上降低患者的疼痛[3]。本次研究结果显示,通过治疗,观察组疗的VAS评分(2.35±0.56)分,明显优于对照组的VAS评分(5.71±1.87)分,差异有统计学的意义,P<0.05。两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分别为:96.15%、57.69%,差异有统计学的意义,P<0.05。可见,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脊柱肿瘤、椎体转移瘤的效果较好,同时可改善VAS评分情况。

综上所述,脊柱肿瘤、椎体转移瘤通过经皮椎体成形术进行治疗,临床效果较好,值得临床方面应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1]张猛,贺西京.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脊柱肿瘤及椎体转移瘤的效果研究[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5,(8):995-996.

[2]潘玉林.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脊柱肿瘤及椎体转移瘤的效果研究[J].中外医疗,2014,(21):71-72.

[3]张豪伟,秦文华.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脊柱肿瘤及椎体转移瘤的疗效观察[J].中国实用医刊,2013,40(15):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