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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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研究

崔少鹏

崔少鹏CUIShao-peng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郑州450000)

(HenanInstituteofEducationScience,Zhengzhou450000,China)

摘要:“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问题,其根源在于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发生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涌入城市和经济发达省份,走上了外出打工的道路。随着农村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农村劳动力跨区域进城务工行为日趋显著。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综合素质和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早日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

Abstract:Theissue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istheprimaryproblemsaffectingChina'sconstructionofawell-offsocietyinanall-roundway.Itsrootcauseliesinhowtoimprovethefarmers'incomesandlivingstandards.WiththeaccelerationofChina'surbanizationprocess,thesocialadjustmentofindustrialstructure,laborforceemploymentstructurechanges.Thecountrysidesurpluslaborforcebeganpouringintocitiesandeconomicallydevelopedprovinces,onthepathofthemigrantworkers.Withtheemergenceofmoreandmoresurplusrurallabor,cross-regionalmigrantworkersareincreasing.Underthisbackground,thecomprehensivequalityandskilltrainingofruralsurpluslabortoquickenthetransferofruralsurpluslabortonon-agriculturalindustriesisamimportantmeasuretosolvetheproblemof"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andfundamentallyeliminatetheurban-ruraldualstructure,andtonarrowtheincomegap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soastoachieveearlyrealizationofthecomprehensiveconstructionofanaffluentsociety.

关键词:就业;剩余劳动力;培训

Keywords:employment;surpluslabor;training

中图分类号:F2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4-0229-02

1农村劳动力就业面临的问题

1.1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一是与工业产业化进程相比,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落后。城市化发展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通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进一步融入城市服务业。二是城镇和农村户籍制度的差异,进一步使得城乡居民之间出现身份的差异,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由流动成本和风险,同时对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产生影响。三是农村劳动力缺乏职业技能,进一步削弱了就业竞争力。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以及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就业结构发生变化,进一步导致劳动力的供需关系出现差异。四是在就业市场上,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者随着城市失业人数的增加进一步加剧了彼此之间的竞争,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村劳动力在城市找工作的机会成本。

另外,对于传统行业来说,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工人,进一步增加了许多人再就业的难度;而贸易和技术职业等新兴产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又奇缺。

1.2农民工就业环境不宽松在行业、工种等方面,虽然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务工的限制有所放宽,并且出现逐步取消的趋势,但是限制依然存在,甚至在制度方面还存在限制,歧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象依然没有消除。对于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解放思想、制度、物质、技术等方面对农民工进行开放,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

1.3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权益维护存在差距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依然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拖欠、克扣甚至拒付农民工工资,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出规定的工作时间,卫生条件和劳动环境非常恶劣,不按有关规定或通过欺瞒等手段和农民工签订霸王合同等。

1.4农民工缺乏社会保障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受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依然比较薄弱,对于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来说,许多企业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将原本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进一步转嫁给农民工形成超额利润,进而加剧了资本的积累,同时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的贫困程度。

2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转移培训积极性的对策

2.1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在转移培训方面,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以及其他的广告媒体等面向农村地区进行招生,在转移培训的目的、意义、要求等方面,针对农民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对于培训后所能达到的效果进行重点宣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不断扩大宣传的广度和宣传的深度,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义和效果要让农民进行充分的了解,进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对那些接受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人员进行跟踪,尤其是加大对于外出创业取得成绩的典范的宣传力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农村劳动力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以及参与训的热情。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类培训单位、企业等,进一步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表彰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舆论氛围,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农民接受培训的动力。

2.2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尽量减轻农民负担在补贴力度方面,应适当倾斜照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采取措施提高补贴的标准,与其他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相比,避免出现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标准过低,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流失组织培训的生源。地方政府需要在政府常态性工作规划中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做好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并且将其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中。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的力度,另一方面引导用人企业提高出资的比例,另外鼓励社会捐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民的个人出资数额,进而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

2.3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就业技能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活动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吸纳较好的培训单位进行参与,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优质教育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打造良好的培训品牌,进一步吸引农民参与培训。在组织培训活动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需要结合农民的实际需求,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综合市场发展的需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培训专业进行科学的设置,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教师,按照就近培训,就地转移、就近安排的模式组织培训。为了农民便于接受培训,通常情况下将培训办到村镇,甚至农民的家门口,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参与培训提供便利。通过建立和完善订单模式培训、用工企业参与培训的运行机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摸索出先培训后输出、定向委培的培训模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以培训促输出,以输出促增收,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就业率,提高农民的收入。

2.4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就业通过对广大参训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政策,进一步促使培训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于不合理的现象进行逐步的改善。同时建立和完善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政策,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健全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使农民个人自觉自愿地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积极推进市场准入机制,以及劳动力预备制度,对于持证上岗制度要严格落实,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使用人单位树立使用合格劳务人员的意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规范。对于贫困等原因而不能进行参训鉴定的农民,通常情况下需要实施费用减免政策,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让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强化完善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简化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手续,加强管理政府各部门对口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促使其提供真实可靠的就业信息,努力把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劳务风险降到最低,使参训农民能及时的、舒心的、安全的、充分的就业。要及时出台政策法规,严厉打击那些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对克扣、拖欠农民工务工劳动报酬、工伤索赔以及其他严重侵害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提供劳动、法律等方面援助,切实保障农民工务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城市。

参考文献:

[1]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7.

[2]农业部.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S](农办科[2009]5O号).

[3]郑宝清,陈全胜,陈佳治,江城.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性对策研究[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