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强高校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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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强高校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

杨丰政

杨丰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作者简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摘要:当前独立学院的办学规模和影响越来越大,但在发展中其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在投资主体、体制、机制、核算办法等方面,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和成功管理的典范,各地、各校的财务核算、管理各行其是、各有千秋,文章对此提出,希望教育管理的高层引起重视。

关键词: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对策中图分类号:G647

作为一种新型的办学机制和模式,独立学院起步晚,各种软硬件设施还有待充实和完善。独力学院在办学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管理方面与普通的本科院校有着很大的区别,在这种情况下,独立学院要保证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必须加强财务管理,降低教育成本,不断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探索出一种适合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模式。

1目前高校独立学院在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①在投资主体方面。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是办独立学院管理的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要一定采用民办机制。举办独立学院建设、发展所需经费及其他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筹措解决”。从中可以看出:独力学院的申请者是普通高校,合作者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也可以是其他由合作能力的机构或以民办机制筹措办学资金,它的投资主体具有多元化。但在已有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中,除少数学院外,没有真正突出“民”字,投资主体仍是知名大学或以知名大学下属的校办企业为主,也就是说没有吸纳依靠社会资源,主要依靠母体学校的投资,并没有引入民办机制。多数学校的独立学院采用“校中校”的办学形式,实际上仍然是母体学校所属的一个学院,本质上就是母体学校利用所谓的独立学院变相地搞收费“双轨制”。高等教育有别于一般的投资活动,由于高等教育具有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的特点,导致真正投资民办学院的个人或企业不多,取得成功的则更少。按《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及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独立学院经过几年的发展,高校所投入的原始成本大多已收回,“合理回报”可以用来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的生活福利水平,母体高校也不愿意让别人来分享这块美味蛋糕。

②在体制、机制方面。独立学院既不依附于母体高校,也不依附于合作者,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办学实体。独立学院的领导体制应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确保学院独立高效地运行,实践中,现有独立学院的管理体制并不健全,董事会制度也不完善,不少学院甚至没有建立董事会,有的形同虚设,有的职能越位,直接干涉学院的办学和日常工作,有的任意抽调独立学院的办学资金。同样,独立学院运行机制也不完善,有的独立学院充其量只是母体高校的一个下属机构,只是具有相对独立和灵活的经费使用权、人事聘用权和酬金分配权。

③财务运行的风险性方面。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规定,独立学院应当具备:校园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00亩,教学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1千万元,图书不能少于4万册。独立学院兴办的历史不长,资金积累不多,如果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上述要求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校园基础设施和教学设施的建设,本来高校教育经费紧张已是长期困扰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问题,这些资金完全靠独立学院和母体高校通过自身投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必须通过向银行贷款得来。随着每年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母体高校和独立学院都在大搞基本建设,资金紧张的压力就更大,大规模的举债,而且偿还周期又长,如果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就会给学校带来财务危机,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06: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2005年中国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额约在1500亿至2000亿元之间,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贷款。独立学院的前景虽然看好,但是,没有国家财政拨款的支持,仅靠收取学生的高额学费和有限的社会资金来维持,如果独立学院的生源状况达不到预期的规划,就会给独立学院的正常办学带来严重影响,因此,独立学院生源的不确定性以及在招生上的不规范行为也会使其财务风险高于一般的普通高校。

④财务核算方面。独立学院现行的财务弊端是不能正确的核算成本,特别是那些由母体学校独自举办的独立学院。由于独立学院采用民办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借鉴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利于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也有利于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预计的使用期内进行摊销,计算各期的折旧费用,为正确地核算办学成本、办学成果和投资回报率提供客观依据。独立学院在创办之初,主要是经过母体高校自身的内部挖潜,抽出人力、物力来进行的,也可以说,独立学院的一切活动多是依附于母体高校的:设备的购置、房屋的建筑、土地的征用等形成的资产,在实行“独立”时,并没有作为母体学校对独立学院的投资,而是继续作为学校的固定资产保留在账上,有的独立学院在独立后由于招生规模扩大而开工建设的基建项目,也是以母体学校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竣工决算后仍然归属母体学校。独立学院账上只有少量的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其现有办学规模极不相称,从而导致独立学院的固定资产数据不准确,从而导致不能正确地核算其办学成本、办学成果和投资回报率,当然也增加了母体高校的偿债负担。

2加强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的对策

①依法建立和完善独立学院明晰的产权关系。依法建立和完善独立学院明晰的产权关系是独立学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也是保障举办者和合作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只有产权清晰,方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筹集更多的社会资金,促进独立学院的发展。

②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和资金支配使用的自主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投资者和与独立学院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院长承担受托责任,如何防止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合理分配董事会和独立学院院长之间的权力,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因此,必须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要依法设立学校的董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母体学校和合作者共同协商产生,董事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根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主要负责学院的经费筹措、办学方向、办学规模、人事制度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董事会成员必须由举办者、投资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定,实施学院发展计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财务制度,接受董事会对财务的监管。保护和管理独立学院财产,维护投资方和独立学院的利益。

③构建合适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是财务关系制度的表现形式,是财务权限划分和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的体系制度。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独立学院作为独立的法人,在办学过程中,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应享有独立的财务自主权。因此,独立学院的财务机构不能作为母体高校的二级财务机构,独立学院财务制度应当充分尊重民办学校的权利,统一领导,统一设置财务机构,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资金管理,笔者认为: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和有力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保证,独立学院完全可以选择“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独立自主地开展财务活动,这样可以充分调动独立学院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自我发展的主观能动性。

④制定适合独立学院财务活动的会计核算方法。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除了执行《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外,必须根据自身民办机制的特点,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借鉴企业财务管理的办法。第一,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制度是适应教育投资多元化,保障投资主体合法利益的必然趋势。可以设置实收资本,按投入学院出资人的不同设置明细科目。同时设置资本公积、专用基金、办学结余、结余分配等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核算所有者权益项目;专用基金核算按国家规定提取、设置的或社会捐赠的各项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办学结余核算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分配核算按国家规定对结余进行分配或弥补上年亏损。第二,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对独立学院进形成核算,收支配比的先决条件就是对收入和费用、支出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并且收入和其相关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合理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权益性支出。将资本性支出列入资产类核算,权益性支出例如支出类核算,以正确反映独立学院的教育成本和经营成果。第三,对固定资产按类别计提折旧,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预计使用期内进行摊销,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以便确定各期的经营成果,对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进行补偿,还可以反映各期固定资产的净值。第四,设置一套能够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学院一定期间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教育成本明细表、现金流量表等。

⑤严格预算管理制度。高等学校的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预算管理是在预算过程中涵盖预测、试算、平衡、执行、调整、分析、评价、奖惩等环节的完整的管理过程,是实现高校事业发展计划的重要管理控制制度。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预算一旦编制完成并经审核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对未能列入当年预算,但确需开支的非预算项目,应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并报董事会通过后方能列支。定期对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剖析、比较和评价,实行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费用的积极性。

总之,独立学院是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办学机制和模式的一项探索和创新,面对激烈的竞争,独立学院的发展前景是美好的,形势也是严峻的。独立学院必须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地、多方位地筹集办学资金,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正确核算教育成本,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用雄厚的经济实力,在未来的教育市场竞争中,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孟金莲.国有民办二级学院财务管理体制探究[J].昆明大学学报(综合版).2005,(2).

[2]彭海颖.关于规范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