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宪法的宽容精神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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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宪法的宽容精神

任晓敏

任晓敏/中央民族大学孙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摘要】结合宽容的内涵、价值及其意义,从制约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两个方面分析美国宪法中的宽容精神。

【关键词】美国;宪法;宽容精神;宪政建设

美国,一个在殖民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其历史不过二三百年,却发展成为一个全面领先的强国。这不得不让我们思考:是什么促使它迅速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美国宪法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作为美利坚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法,不仅对美国由弱国变成世界强国起到了促进的作用,而且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治发展和宪政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中,宪法中蕴含的宽容精神尤为重要。

一、宽容的含义

宽容,一是指对于与自己不同的思想或事物,能够抑制自己内心的不安、嫉妒与否认的心理,能忍耐而表示容许、容忍,并不加苛求、阻碍或禁止;还指对于别人的不同,不仅能够容忍,还能够积极地将别人思想的优秀元素吸纳到自己的思想之中,以达到双方共赢和谐。对宽容的内涵,我们可通过以下描述来把握:

(一)我不愿容忍我不赞成的意志,但无阻止这种意志的权力(能力);

(二)我不赞同某人的生活方式,但努力理解这种生活方式,尽管并不坚持这种生活方式;

(三)我赞成所有的生活方式,只要它们并不明显地伤害第三者,我不干涉一切类型的生活,因为它们是人类多样化和差异性的表现。除此之外,我会尝试这种不同的生活方式。

以此来看,宽容不仅是对现实主体和价值多元化的承认,还是对价值多元化的一种吸收,唯有此,它才能够得以发展并发挥作用。

二、宽容的意义及价值

(一)宽容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是宪政建设的必经之道,它的实现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从表面上看,它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内容,体现了一种人文价值,表现在能使人们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事实上,其真正作用主要体现在人权原则和公平责任上,在一个法治社会国家,宽容作为指导宪法的一个核心价值理念,成为一个指导性的宪法原则,也为宪法解释学提供了合理的解释方法,是推动宪法发展的内在动力,进而影响整个国家。

(二)通过贯彻宪法的宽容精神,尽量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进而平衡各方群体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法律由当政者所立,故必然会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必然导致与当权者相对一方利益遭受损害。当这种宪法所体现的合法利益表达机制没有为各种利益群体提供平等的利益表达机会的时,无法表达利益的群体就会转而寻求其他的渠道——政治的抑或违法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法治秩序由此将被破坏。因而宪政社会应该给予弱势群体以更多的宽容,尊重他们的利益诉求和独立人格,此时宽容精神显得尤为重要。

三、美国宪法中体现的宽容精神

宪法,不仅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现行政权的稳定,也决定着一个国家未来的命运。

二百多年来,美国的宪法没有修改过一个字,而所有违宪的或者有违宪嫌疑的行为都受到了惩罚。

宪法的根本意图在于通过限制和监控权力,保障人权的实现。美国宪法有两个目的,一是规定如何建立政府机制,二是如何限制政府的权力。它的内容主要包含:制约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中的宽容精神就是通过这两方面体现出来的。

(一)通过限制公共权力体现宽容思想

宪政并不只是依照宪法行政,更重要的是限制政府行政。不但要限制政府,还要限制国会,且首先是限制国会。因为作为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国会如果不受限制,就会造成专政,甚至更恐怖,这也是把国会分成参众两院的意义所在。

美国宪法在制定时已经充分认识到人性缺陷。《联邦党人文集》中曾说道:“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通过这种方式,国家各实权机关达到平衡,政府各部门之间达到平衡,最终实现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这就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美国在制定宪法时,实行分权制衡。在横向上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在纵向上,国家权力内部互相制约。这在美国宪法中第一条第一、二、三款中均有体现。

可见,美国宪法不仅是维护某一个阶级利益的工具,还是维护所有公民权利的工具。它没有宣称任何思想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也没有扩大某一群体的利益而忽略另一群体的利益,它的目的只有一个:制约以平衡各方利益,这也是宽容的本质体现。

(二)通过保障公民权利体现宽容思想

相对于其他国家,美国宪法中体现最多的是民权高于国家权力。这个理论源于早期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论: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体和最终归宿。这与宪法制定的目的: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一脉相承的。

美国宪法第一条:国会没有权力限制宗教、言论、出版、和平集会,表达对政府不满。这一条主要确认了公民表达自由的最基本权利。第二条:国会不能立法取缔民兵拥有枪的权力,是美国公民相对于其他国家一个更广泛的权利。第三条:士兵没有权力未经许可进入私人房屋,即使是在战争中也一样则是在承认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对人权最起码的尊重和保护。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穷人指着自己的屋子说,我的小屋风能进,雨能进,但是国王却不能进。宪法宽容思想在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现由此可见一斑。

宪法典作为近代民主国家的根本法典,是国民精神与时代精神的法律载体,也就必然是宽容与否的法律形式。只有宽容的宪法才能建构宽容的制度,也只有宽容的制度才能建构宽容的国家。一个国家的宪法不只要为人的生活而存在,更要为人更好的生活而存在。美国宪法做到了这一点,希望我国在宪政建设中也可借鉴精华,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