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会计职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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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会计职能的监督

云俊萍乌仁莫德格

云俊萍乌仁莫德格(内蒙古阿拉善盟交通运输管理处750300)

人们把会计的职能监督经济活动称为会计监督。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出现过“要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的局面,会计监督荡然无存。改革开放以来则出现了会计工作基础薄弱、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历史与现实均告诉我们,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会计监督问题始终存在,付出了难以估量的“学费”,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这样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加强会计监督?要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有哪些会计监督?要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有哪些会计理论问题需要我们重新加以认识和明确?

基于此,本文想就会计监督职能这个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监督”的字意是监察和督促,本意是外力对一事物的制约和约束,严格意义上是不存在自我监督的,因为自我监督即为自觉自律,属于道德范畴。基于这一认识,我们认为内在的会计监督是不存在的,只有外在的会计监督即监督会计的存在。而监督会计是会计身外之物,并非会计自身的职能,因此,用会计监督来描述会计的职能是不妥当的。新修订的《会计法》第四章专门讲“会计监督”,没有明确提到会计监督职能的问题,但从其主要内容来看所讲的则是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虽然与我们所谈的监督职能有一定的联系,但其监督的主体与客体均不同,是两回事。实际上,会计自诞生之日起就同简单的管理监督联系在一起,会计的使命是“生产”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可靠性的关键在会计工作人员身上,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目前所谓“会计监督”弱化的现象了。

企业是所有者、经营者、政府、债权人以及消费者和公众之间契约的集合点,在这些契约中会计数据及其监督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会计数据是由会计人员生成的,这就存在着这样的前提:即会计必须以独立、客观的观察为基础,在不受其他管理人员控制的前提下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才能做好会计的监督工作。由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所有者同经营者是分离的,从而出现了两种所谓的控制主体,它们之间的物质利益既有一致的地方,又不会完全一致。就后者而言,作为经营管理人员组成部分的会计人员也是“经济人”,也同样存在着激励和约束问题。由于利益驱动,任何环境中的会计人员总是会偏向企业的利益,有时甚至会为企业的利益着想。大多根本不是会计自身所能承受,而是强加在会计头上的监督任务,会计是无力完成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条件下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普遍又有效的组织形式,它最大的特征是“两权分离”。在公司的发展运行中包括签约、履行、计量、评价和再签约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的计量和评价等工作都离不开会计。会计作为一个“控制”信息系统,它在减少信息不对称,为使所有者及债权人掌握更多信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公司得以运行的重要一环。这样,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控制”职能就凸显出来。没有现代会计在反映基础上的“控制”,也就不可能有现代企业制度,二者共生共长。

总之,我们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仍然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而且同以往的简单管理监督对比其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是一种现代管理所需要的“监督”,这同我们提出的“控制”概念是相符的。公司只有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现代公司制度,才会有动力去实施会计控制,会计控制才会发挥出其应有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