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怎样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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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怎样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聂爱军(三门峡市委党校河南三门峡邮编:472000)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重点途径

聂爱军,男,1973年生,籍贯河南省清丰县。现为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政治学讲师。

通讯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党校聂爱军(收)

邮编:472000联系电话:13949783696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这段话指明了新形势下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途径,以及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目标。新形势下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准确认识民主集中制在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运用。

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是在1927年6月。党的第五次代表大会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党的十七大修改通过的新党章在《总纲》部分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在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部分明确写到:“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并且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组织制度,是党完成自己历史使命的根本组织保证。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把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使党成为一支组织严密、行动一致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成为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也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正确地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生失误也能得到及时纠正。

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历史经验证明,正确的政治路线,只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来保证,才能得到很好的坚持和贯彻执行。

当前,我们面临着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艰巨任务。这是一场十分深刻、复杂的革命性的大变动。在这场大变动中,党所处的环境和肩负的任务有了很大变化,社会上各种利益关系需要妥善调整,一个又一个复杂的矛盾需要去解决,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正在探索和开辟一条前人从未走过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顺利地开拓前进,不犯或少犯错误,更要注意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要反对违反党内民主原则搞个人专断和家长制的错误倾向,又要反对违反党内集中统一原则搞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的错误倾向,把民主与集中很好地结合起来,以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党组织的智慧和创造力,并把他们凝聚成一个战斗的集体,齐心协力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

二、澄清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上的模糊观念

在当前,要正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澄清广大党员在这个问题上的糊涂认识,扫除思想障碍。首先,要澄清那种认为凡是提出要加强民主集中制,都是要加强集中,而不是真的强调发扬民主的模糊认识。实际上,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的,只讲集中不讲民主,或者只讲民主不讲集中,都不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首先应该肯定是一种民主制度。实行这一制度,就是为了发扬党内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充分发挥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也是先强调民主集中制的民主这一方面,鼓励党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勇于探索,敢说真话。中央也一直要求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多次重申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中央还制定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制度化、规范化。其次,要澄清那种认为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受到了集中的约束的模糊认识。这种看法的偏颇在于将民主绝对化,只从形式上去理解民主,而没有着重从实质上去把握。所谓民主,概括说来,就是要做到让人民当家作主。这种民主,既是一种手段,即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借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手段。“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说的主要就是这一点。同时民主也是一种目的,政治民主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我们要建设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说的主要是这层意思。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总是与集中结合在一起的。集中要以民主为基础,民主要有集中的指导。只要民主,不要集中,会导致无政府主义,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因为民主失去了可靠的保障。如果没有集中统一,让无政府主义思想蔓延,党就会失去战斗力,国家就会失去凝聚力。而若忽视民主,过分强调集中,又会侵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出现滥用权力,压制不同意见的现象,以至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片面强调集中固然不对,而片面强调民主,同样是错误的。第三,要澄清那种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党和国家只应放手发扬民主,不要再提民主集中制了,强调民主集中制会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的模糊认识。这种认识是将市场经济与必要的集中对立起来,将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不了解我们的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与民主集中制相矛盾,而且是互相促进的。不可否认,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曾经造成了集中过多的现象,但决不能说,坚持民主集中制,就会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和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其反映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而不是计划经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运行的一种方式或手段,社会主义国家可以用,资本主义国家也可以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应该改变,因为它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却必须坚持,因为它反映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并没有变,它依然是一种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我们现行的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和分配形式并存,即确认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实行利益多元化,但这并不排斥民主集中制,相反,更加需要民主集中制。这是因为各经济主体的不同利益关系反映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就常常表现为民主和集中的关系。这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归根到底,就是以上所说的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不同利益,在过去也都存在,也需要用民主集中制来加以协调,但没有像今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样突出,因此,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民主,似乎人们有所共识,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需要必要的高度集中,却为人们所忽视。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规模建设项目的兴办,人力物力财力的统筹,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力的合理布局、经济行为规范的确立,地区之间、个人之间经济水平和收入水平的调节,宏观控制的施行等等,都需要集中。没有必要的集中,就没有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言,就不可能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我国经济。

三、围绕重点,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路径

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要把握四个重点。一是必须有利于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二是必须逐步理顺党内的权力运行体制;三是必须有序地构建党内民主的制度体系;四是必须不断地形成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机制。

探索合适的路径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所在。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能够促进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是为民主而民主;必须应对和解决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内的和谐和社会的和谐;必须能够持续地积聚和发挥党员群众发展党内民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形成良性的制度性变迁的推动力;必须善于控制发展党内民主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保持政治体制的相对稳定性和继承性;必须具有在实践中学习的能力,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地吸取经验教训和新的知识,并能够认识和把握民主建设的成果。

要从党与群众的关系入手,特别着眼于推动基层党的民主。因为,党的政治合法性的根本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首先,党内民主发展直接决定党整合社会的能力,它扩大了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政治资源,能有效地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其次,党群关系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党的民主作风,党的民主作风只有在党内民主不断健全的过程中才能有效地建设和发展;其三,在今天,党要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的联系,必须把人民政治参与的扩大,转化为积极的政治发展资源和社会发展动力。所以,要通过党的基层民主,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做群众工作的活力,并促进党的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使基层民主成为有效吸纳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而且,直接影响着党与群众的关系的腐败问题、党员先进性问题等,也只有通过发展党内外的民主,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要从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入手,特别着眼于地方党委民主决策的制度规范。因为,党的基层民主,需要党的组织自上而下提供制度供给,否则党的基层民主的活力会被遏制;党的基层民主,需要党的组织自上而下创造良好的民主作风和环境,否则党的基层民主会缺少发展的空间。当前党内民主的现实状况是文本民主高于实体民主,实体性民主又高于程序性民主。所以,要着手于完善以党委决策为重点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程序性规范。要特别重视在《党章》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制订程序化的党内法规,推进党内的各项民主制度建设。通过完善程序化以强化民主制度的系统性和不可逆转性,激活现有制度中内在的民主因素,使“文本”民主实际运转起来,为党的民主体制发展提供制度供给,并由此改善党内民主意识和民主习惯匮乏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