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 2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探索

谢智聪

——以浙江省瑞安市湖岭镇黄林村为例

谢智聪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浙江瑞安325200

摘要: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乡村不再是城市的从属品,而是一种奢侈品。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以浙江省瑞安市湖岭镇黄林村为例,针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实际问题,就保护规划原则、内容等各方面的进行了思考与探索。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内容

1背景分析

1.1政策背景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刻不容缓。为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于2012年组织开展了全国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在各地初步评价推荐的基础上,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并公示,目前全国共有2555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黄林村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1.2村落现实背景

黄林村位于浙江省瑞安市湖岭镇西部山区,平均海拔400米,距离瑞安市区60公里,是飞云江金潮港的源头,三十三溪北支流从村中贯穿而过。全村区域面积8平方公里,生态公益林达1.2万亩,户籍人口216户,866人。黄林村始建于元大德年间,是瑞安现存规模较大、保存最为完整的古村落。村中百年以上的晚清古民宅建筑62间,错落有致,古色古香,与周围山水浑然天成,有着较高的历史文化和人文景观价值。

2村落存在的问题

2.1村落快速衰败,急需保护

村中古屋多为木石结构,建造年代久远,有些长期空置,缺乏维护,因此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比如屋顶漏水,虫蛀腐烂等情况,急需修缮。

2.2原住民外流,人口严重不足

村落常住人口81人,不到户籍人口的十分之一。多数靑壮年搬离村落,人口大量流失,造成严重的空心化,不予以保护,村落将快速衰败,文化缺乏延续和继承者。

2.3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由于村落产业结构单一,缺乏资金支持,目前村落给水、排污、环卫等设施均不完善,使村落发展受到严重的限制。

3保护发展原则

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4保护发展内容

4.1村落整体格局与风貌保护

4.1.1山水格局保护

黄林村地处山区,外围山势连绵不绝,溪流由西北向东南穿越而过,形成独特优美的自然山水环境。我们要保护山脊轮廓、山体走势、形态、山林植被、水岸和水生植被、溪流水系质量、现有水体岸线走向和形态。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严禁采矿挖土、伐木毁林、狩猎放牧、排放污水、挖沙采石、向溪里倾倒垃圾等行为。

4.1.2建筑格局和肌理保护

传统村落民居依山势呈台地布置,建筑形态多为条间势,呈横向发展形态,并通过纵向延伸的宅间街巷进行串联。村中街巷、村道及山路随山形地势而建,形成纵向发展和横向台地错落交错的空间格局,并且多数保留了块石垒砌路面铺作,形成了自然乡野的历史风貌。村落选址和整体空间格局布置,与自然环境相依相融,充分体现了古代风水学原理和“天人合一”思想理念。发展保护规划应对其村落布局、肌理进行保护,建筑的新建、更替,街巷道路建设、景观环境整治等建设活动均应尊重村落整体空间布局,不能破坏原有的格局和肌理,维持乡村的乡土风光。

4.1.3建筑风貌的保护

村落建筑聚落的形成具有自然的生长性,这是村庄乡土建筑发展的自然选择,与地形地貌、采光通风、功能使用、左右邻居建筑布置等都有紧密的关系。其传统建筑的形态、高度、体量、形式、院落空间布局等都与自然和谐共生。村落民居建筑多为就地取材,保留了坡屋顶、垒石墙、木构架的传统风貌,呈现出浙南乡土山村民居形态简洁、朴实无华的特点。

对传统村落建筑的保护,应按其价值和现状保存情况分别进行分类保护和整治。传统建筑的维修改善应严格保护其原有建筑历史风貌和基本格局,允许在外观特征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加固、改善生活基本设施,适当调整完善布局等建设活动。对村庄整体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筑,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使其风貌与传统风貌协调。对建筑院落空间尺度、传统地面材质、自然石砌矮墙等建筑附属空间的历史风貌应予以保护。同时翻修、新建建筑应尊重村落建筑群的整体风貌、建筑形态、格局尺度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2文物古迹保护

4.2.1保护要求

村落中有11处建筑物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规划要划定保护范围及控制建设地带。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工作。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在控制范围内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建筑环境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不得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4.2.2文物古迹的修缮

对部分存在墙体严重倾斜,结果变形,屋顶破损严重的濒危文物古迹应进行抢救性维修工作。

修缮工作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应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修缮工作,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坚持原有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对建筑平面布局、立面特征、建筑色彩、艺术风格。

相关部门应对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设置保护标志牌,并建立不可移动文物的档案,进行管理和监督。

4.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

村落保存了很多完整传统技艺、民风习俗、宗教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通过书面记录、录音、录像、三维数字影视等多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记录和传承。对记录结果进行分类、整理、保存。并结合相关展馆进行展示。结合日常或者节庆活动,提供必要的空间场所,积极开展对传统习俗,传统技艺进行展示。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对传统民政文化和乡土文化的认识,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

5发展规划

5.1道路交通规划

村落内部为慢行交通,增加一条自行车车道以及增加特色游步道。对已有道路进行整治,改善村内小巷、田埂道、山路、宅间路等,形成便利可达性的网状步行系统。在村口增加停车场,把机动车隔离在村外。

5.2基础设施规划

遵守“方便村民生活、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思路,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增加公厕、垃圾收集等公共设施,改善给水、排水等管道,优化强电、弱点线路。结合古村落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佳的技术途径,节省用地和投资、运行费用。

5.3绿化和景观规划

合理利用山体资源,整治名树、古树周边环境,使其具有观赏价值。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形象。

5.3旅游发展规划

调整产业结构,挖掘村落中自然景观、历史人文、民俗文化资源,发展民宿、农家乐等合理旅游项目。

6结语

传统村落凝聚着中华民族精神,是维系华夏子孙文化认同的纽带。传统村落保留着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根基。目前传统村落在缺意识、缺理念、缺资金、缺人才等情况下日益衰败,我们需要很长的路去思考和探索。

参考文献:

[1]周静敏,惠丝思,薛思雯,丁凡,刘璟.文化风景的活力蔓延——日本新农村建设的振兴潮流[J].建筑学报,2011(4):46~51.

[2李志刚.河西走廊人居环境保护与发展模式研究[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06.

[3]常青.探索风土聚落的再生之道——以上海金泽古镇实验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08,02.

[4]沈一凡,柳晓杰,洪艳.传统村落街巷空间的保护与更新——以金丘村“民俗历史文化展示区”为例[C].首届中国民族聚居区建筑文化遗产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0.07.

[5]许业和.传统社区的更新——浙江南阁传统宗族村落研究[J].小城镇建设,2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