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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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

于邦业于兴荣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故城县供电分公司河北衡水253800)

变电站建设和维修中外发包工程是经常性的,所以安全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新建变电站因为没有带电运行其危险性与一般工程相同,运行中的变电站建设与维修工程其危险性非常大,尤其涉及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更为艰巨。下面我主要针对带电运行的变电站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论述:一、外发包工程的基本条件。二、发包方安全职责。三、承包方安全职责。四、外发包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五、验收。

一、外发包工程的基本条件。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等规章制度。公司系统的电力生产、多种产业工作应充分挖掘、利用公司系统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要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不得雇用临时工。变电站外发包工程主要指变电站通讯、综合自动化、一次设备、二次设备、设备基础、防汛消防安防、房屋门窗、院墙地基、卫生保洁等工作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增容建设更新改造和业扩工程。公司系统对外发包工程必须由公司统一管理,严禁以车间、班组、部门或个人名义发包工程。发包工程必须承包给有相关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单位;外发包工程必须由公司统一管理,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外发包工程严禁“以包代管”,承包方在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发包方现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并接收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发包方安全职责。

(一)发包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复印有关见证性材料备案: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2.人员年龄、工种、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要求;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满足工程需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4.承包方施工队伍超过300人的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资质证书。

5.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必要时,在承包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6.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电网破坏事故的,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承包方应按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法规、条例、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二)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工程安全协议书》作为附件。安全协议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发包方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三项措施”要求;

2.承包方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承包方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发包方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5.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6.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准入手续等要求。

三、承包方安全职责。

(一)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发包方的资质和条件审查。

(二)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发包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三)开工前应按照与发包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的要求,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四)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施工单位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发包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方厂级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室、班组配合完成。

(五)承包方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程、制度和安全协议明确要求的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

(七)承包方必须自觉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

(八)承包方在开工前要向发包方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承包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按规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

(九)承包方在办理手续时须提供工作人员的名册,注明所有工作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等,并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见证材料以供验证;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

(十)承包方不得使用童工;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所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焊工、起重机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外发包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一)在承包方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方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后,凭证件出入现场。

(二)证件上应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姓名、承包方名称、准入的现场区域等信息。

(三)发包方要积极做好发包工程的工作票、动火票办理等事宜,除长期外委队伍外,发包工程应实行工作票双负责人制。发包企业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施工人员是否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工作等负责。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四)发、承包方安全监察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施工,要随时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给予惩处。公司系统各安全监督部门,对本企业外出承包工程的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五)承包方队伍严重违章作业,导致设备停运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后果,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停工整顿,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六)遇有工程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方施工的,发包方应与承包方签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方对各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七)施工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1.现场各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2.是否正确办理了工作票;3.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带、使用;4.施工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5.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职责履行是否到位;6.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职责履行是否到位;7.现场安全设施、工器具、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8.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是否正确和齐全;9.特种作业是否由有资格人员担任;10.承包单位人员变动是否履行相关手续。

五、验收。由承包方提出验收申请,发包部门根据合同条款要求组织验收,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协议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交回出入证,交清违章罚款,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工程安全管理资料归档,一事一档。

以上变电站外发包工程的基本条件、发包方安全职责、承包方安全职责、外发包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验收,加强了运行中的变电站外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并且提高变电站外发包工程制度化作业的可能性,推进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减少习惯性违章发生的频率,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引起事故的因素,控制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任务的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