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为促进天津市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经市政府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天津市营业税定期定额纳税起征点由月2000元调整为月3000元,这是天津市自2003年以来第二次提高营业税起征点。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
200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