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感受音乐——《音的强弱》教学案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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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感受音乐——《音的强弱》教学案例

钟杏珍

钟杏珍(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振能小学,广东深圳518110)

中图分类号:G633.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2-0245-01

一、设计背景

新课标的实施,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施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它的出台,给了教师广阔的教学创新空间。

新的课程观认为:“学习者是整个课程的核心”。这种建立在学习者本身的基础上,以学习者为主体,关注学习者的兴趣、需要和态度,突出学习活动的整体性和综合性,重视学习过程与个人经验、个人生活相联系,强调学习者与课程各因素之间的关系的新课程,它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音乐教育观。在淡化音乐知识、技能、技巧的同时,更注重学生在音乐中的感受和体验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生活态度,对人对事的看法和价值取向,以及宽容乐观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等方面。

新课标要求教学内容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不仅有益于他们解决社会问题,进而提高他们的音乐修养。因此,实施新课标迫切要求教师转变原有的课程价值观,开发课程资源,以多元的视角审视教学。

二、教学片段

师:下面我们一起来听一段音乐,告诉老师,你听到了什么?(播放海浪声)

生1:我听到了水的声音。

生2:我听到了海浪的声音。

师:你听到的海浪声有变化吗?

生:有变化。海浪声有大有小。

师:第二次聆听音乐时,请你选择一种颜色用线条在纸上表现出你对音乐的感受。行吗?

生:行!

(播放第二遍音乐同时学生用线条在纸上表示,请一位学生在黑板上演示)

师:说说你的海浪是怎样变化的?

生:我的海浪有高有低。(教师在学生画出的海浪线条上依照线条的走向注明强F、弱P)

师:海浪的高高低低也使我们听到了音乐有了变化,大浪袭来时,我们用力度记号强F表示,小浪卷来时我们同样能用力度记号弱P来表示。我们能用线条来表示海浪的感觉,还能用什么方式来表现呢?

生:老师,我们带了塑料袋,可以用吗?

师:当然可以呀!我们来试试!塑料袋可以有哪几种玩法?你能让你的声音有强有弱吗?

生:可以揉、搓、甩……

师:让我听到海浪的声音,好吗?

(在音乐中学生自由地表现)

师:还能用其他方式来表现吗?让老师再惊喜一下吧!

生:老师,我们能不能用报纸来表现一下?

师:当然可以呀!

(学生用展开的报纸当成是海浪,在音乐的起伏中海浪也在变化着)

师:你们的表现真形象,我觉得我们的身体也是一个乐器,你能有什么好的想法吗?

生:人也能做海浪!

(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依次按座位起立坐下起伏滚动,形成一片人的海浪)

师:在我们生活中还有很多有强有弱的声音,你能找一找吗?

生1:打雷的声音是很强的(轰隆轰隆)。

生2:下小雨的声音是很弱的(沙沙沙)。

生3:妈妈发脾气的声音是很强的。

……

师:你喜欢力度强的音乐还是喜欢力度弱的音乐?

生1:我喜欢强一点的音乐。

生2:我喜欢有强有弱的声音。

师:音乐中有了强弱这两个因素,音乐才更有生命力,更动听,下面听到的音乐里,请你仔细聆听,你感受到了什么?

(播放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生1:我听到了有强有弱的力度变化。

生2:我感受到了震撼!

……

师:播放一首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再说说你的感受吧!

生1:我感到很美的!

生2:我感到我一下子安静了!

……

三、教学反思

《音的强弱》这一教学内容旨在通过各种音乐活动,帮助学生感受体验音的强弱,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音乐活动,敢于表现自我,在生活中找寻与音乐相关的声响。在本课的教学中,我主要遵循了两个基本教学理念:其一,学生是音乐学习的主体。其二,音乐中的生活教育要以探究为核心。具体体现如下:

首先,学生是音乐学习的主体。学生对周围的世界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积极的探究欲,学习音乐应该是他们主动参与和能动的过程。在引导学生理解音的强弱这一环节上,让学生主动去寻找身边的各种音响,并加以模仿,从而得出结论,让学生主动探究,与别人合作获取知识,整合信息。

其次,音乐中的生活教育要以探究为核心,要引导学生联想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现象,使他们对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各种印象能够回响起来。在以上的教学环节中,我帮助学生创设了一定的教学情境,以引起学生的联想。让学生自己去体验,自己去感受,自己去表现,自己去创造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