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意蕴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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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意蕴

刘玮

(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日照市276826)

摘要: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在马克思哲学史上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人民主体思想是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重要理论,是马克思致力于实现人类解放事业的整个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从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来源、核心要义和实践意义三个方面简要分析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意蕴,而这三个部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理论意蕴

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研究问题的一个重大内容之一,在当今时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马克思的众多著作里,都蕴含着丰富的人民主体思想。以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为主线,去分析其理论意蕴,去探索其内容的扩充和丰富。作为马克思追求的最高目标的基石,对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意蕴的研究,无疑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至关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一、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形成和全面论证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十分关注社会现实,认为宗教是被颠倒了的现实的产物,是先验的国家的产物,揭露了普鲁士政权所谓“宗教应当支持世俗的政权。马克思强调,不是宗教决定历史,而是历史决定宗教,“随着以宗教为理论的被歪曲了的现实的消灭,宗教也将自行消灭”。马克思反对脱离政治现实去批判宗教,要求“更多地联系着对政治状况的批判来批判宗教,而不是联系着对宗教的批判来批判政治状况”。这样就把“人”从宗教的奴役下解放出来,为“人民主体性”的出场作了铺垫。

第二阶段是在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反宗教的批判的根据就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从这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已经确立了人优先于宗教的世界观,在宗教与人“谁是主体”这个问题上,已经作出了回答:人是主体,宗教是人的反映,是人创造宗教,不是宗教创造人。

三是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是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道路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第一次从社会存在、生产方式、生产力等角度全面系统地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它对历史唯心主义的“批判的批判”进行了“物质的批判”,揭露了“批判”的虚假伪善和荒谬之极,也揭示了“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的历史规律,这就充分肯定了人民大众在推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最后是《共产党宣言》的深化发展时期,马克思在宣言中表明人民是社会的实践主体,昭示了人民是价值主体,表明了共产党人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思想。

二、人民主体思想的核心要义

田心铭指出,坚持人民主体思想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思想,虽然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并未直接提出“人民主体这个概念”,但其整个理论体系和思想本质却始终与“人民主体”思想挂钩。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马克思强调,“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马克思的群众史观阐明了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确立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马克思的观点彻底颠覆了之前存在的社会历史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唯心史观。唯心主义认为,决定历史发展的是人的主观意志或人以外的神秘力量。旧唯物主义尽管在自然观上坚持物质第一的观点,但在历史观上却始终认为,少数英雄人物的意志决定社会历史。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恢复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本来面目。

人民是实践的主体。在马克思看来,在历史领域从事物质生产的是普通劳动群众。广大劳动群众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创造出基本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其次,人民是精神生产的主体。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为精神财富的生产提供了必需的物质前提和设施;另一方面,认识来源于实践,一切精神财富产品的形成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

人民是价值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都创造了价值。人是价值主体,意味着所有的社会活动都应该把人当作最终目的来看待。马克思指出,到了生产力高度发达、剥削压迫被消灭的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主人,每个人都能自由发展自己的潜质、天赋和才能。马克思特别强调,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的发展从覆盖范围来看是社会上所有人的发展,不是少部分人的发展,是真正的人的发展,即全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综上,“唯物史观承认物质生产是社会的发源地和物质承担者,就必然承认物质生产的主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4]

三、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实践意义

在理论层面运用和深化“人民主体性”思想的同时,马克思也自觉地将这一“批判的武器”运用到革命实践“武器的批判”中去,使之接受革命实践的检验而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

无产阶级政党虽然在1848年之后的许多革命实践中表达过“人民主体性”的诉求,但真正将这一诉求落实到革命实践的是巴黎公社。尽管巴黎公社只存在了短暂的两个月,但公社采取了一系列可能措施保障人民主体地位,提升了“人民主体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就是它的工作。它所采取的某些措施,只能表明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的发展方向。”[5]“在马克思看来,巴黎公社时期的‘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农民甚至外国工人,而大土地贵族、高级僧侣、奴隶主、金融资产阶级和大资产阶级即资本家是排除在人民之外的。”[6]马克思高度评价了巴黎公社,把它称作“工人阶级被公认为能够发挥社会首倡作用的唯一阶级的第一次革命”。

以列宁为首的苏联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领导革命人民毅然发动“十月革命”,推翻沙皇帝国的反动统治,建立崭新的人民政权,宣告“苏维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马克思“人民主体性”思想的成功运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压迫中国人民的“三座大山”,终结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耻辱历史,广大人民“翻身做主人”,是马克思“人民主体性”思想中国化的硕果;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科学运用马克思“人民主体性”思想,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使中国面貌焕然一新。

总结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一直以唯物史观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根据新的时代背景,对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作了创新的解读。学习和把握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内涵及其中国化的成果,对于充分调动人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广大人民的脑力和体力劳动转化为现实的财富,为中国梦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张艳玲.坚持唯物史观与以人为本的内在一致性[N].光明日报,2010—03—1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366页。

[6]刘真金、肖铁肩:《从〈法兰西内战〉看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及其当代价值》,《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5期

作者简介:刘玮(1994-),女,汉族,山东省五莲县,硕士研究生,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