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公民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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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公民观

刘婷婷

刘婷婷(贵州大学人文学院伦理学09级研究生,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亚里士多德的公民理论具有崇高的历史地位,而德性论的公民观作为亚里士多德公民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表述主要集中于《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一方面从最优政体的意义上规定公民的德性;另一方面从政治生活的意义上规定公民的德性。前者是公民德性论的公民观,后者是公民德性的具体规定,它们共同形成了其德性论的公民观。他在城邦公民的德性与非公民的德性之间划清界限,在一览无遗地将柏拉图的烙印暴露出来的同时,又为其对城邦公民的判断提供了更深层次的依据。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德性;公民

中图分类号:D621.5D6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A-0176-01

亚里士多德的公民理论具有崇高的历史地位,它构成了近现代公民理论的重要源头,可是人们提及公民问题时往往提及亚里士多德,却无人对其进行深入探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公民进行讨论时,将其是否事实上参与城邦视为唯一的条件;任何居民只要参与城邦的议事和审判事务,皆为城邦的公民。然而,对于城邦的公民的这一条件,我们仍然不免质疑,难道就不需要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德性。如果城邦某一公民不具备这样的德性,他是否还是城邦的公民呢?事实上,亚里士多德在界定公民之后,就将话题转移到了这个问题之上,由此形成了他德性论的公民观。

一、亚里士多德对公民德性的界定

城邦公民的德性是什么,必须根据政体来确定。“政体乃对城邦中各种官职的设置,是关于城邦公民的某种制度或安排。”是故公民参与城邦政体,就必须把最高权力与政治权力加以分解,从而公民既承担一定的角色,又要求具有履行其角色的德性。亚里士多德既然界定的是共和政体中的公民,他对公民提出的德性要求也必须是共和政体所需要的。由于共和政体实行轮番而治,公民即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城邦公民就应该既具有统治者的德性,又具有被统治者的德性。他说:“好的公民公民必须学会统治和被统治;他的德性在于,从两个方面学会做自由人的统治者。”在此意义上,好的公民的德性和好人的德性,不仅没有区别而且完全一致;至少在最优良的城邦中,善良之人的德性与城邦的公民的德性是同一的。

然而公民的德性不能简单地和善良之人的德性相等同,即使是在最优良的城邦中亦不例外。政体倘若不是最优良的,那么只有某些公民的德性与善良之人的德性相同,因为这些“少数的善良之人即是统治者”。在最优良的共和政体中,由于公民轮番而治,公民显然必须具备双重德性。于是,他作为自由人的统治者,与他为自由人的被统治者,两者之间的德性就有了根本区别。统治者正如欧力彼得斯所说,不要各种琐屑的技巧,一心盼求治国的要道。是故公民作为统治者,最重要的德性是智慧,但这是哲理性智慧,他要思虑城邦道的优良性。作为被统治者的公民,他担负政体分配的角色,当然也需要智慧,但这是技巧性智慧,他要实现德性的灵魂活动。所以,从抽象的意义上谈论共和政体中的公民,他们作为自由人的统治者的德性,与作为自由人的被统治者的德性完全相同。

亚里士多德在思辨城邦公民时,不满足于抽象地确定公民的德性,而是置于具体角色的德性活动中来定位。对于共和政体中的公民,其德性当然是从两个方面学做自由人的统治者;对于共和政体的公民承担的具体角色,其德性就只存在于角色的完美履行了。因此,在个别的城邦公民角色之上,公民的德性获得了抽象和具体的统一。所以,我们谈论亚里士多德的公民德性时,不能停留于抽象的政体层面,而应相对于具体的角色来理解。公民参与城邦政体,既承担一定的角色,又具有履行其角色功能。因而城邦公民的德性,仅仅在于各尽其职地把自己的角色履行好。由于每个公民承担的职责不同,维护城邦政体的功能不同,其所应具有的德性也彼此殊异,尽管所有公民的德性都是为了这个共同体的安全。“善良的人以沉思为最高的幸福,好人的概念同理性功能相关”。而贤明的统治者就是善良之人,所以,善良之人具有完满的德性,而好公民则否。倘若如此,亚里士多德所讨论的公民德性,不论是作为自由人的统治者,还是作为自由人的被统治者,也就毫无疑问是在角色的意义上加以确立的。

二、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城邦公民

亚里士多德一方面从最优政体的意义上规定公民的德性;另一方面从政治生活的意义上规定公民的德性。前者是公民德性论的公民观,后者是公民德性的具体规定,它们共同形成了其德性论的公民观。然而,不论是对公民德性的哪种规定,它对于公民资格而言皆具有某种理想性。它是按照最优政体的性质来界定公民的,而“要想成为一个幸福而善良的城邦,就必须要具备这些德性”。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公民德性论,城邦公民之所以是城邦公民,是因为他具有优良城邦规定的德性;城邦居民不被认为是城邦公民,是因为他们不具备优良政体所要求的德性。“一个城邦居民处于更高级、更重要的职位,是由于他的德性非普通城邦公民可以比拟;对于一个才德超群的城邦公民,唯一的办法就是心悦诚服地奉其为主宰”。所以,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公民观,在应然的意义上界定了城邦的公民。

参照他的德性论意义上的公民观,工匠和女人不被认可为城邦公民,就可以找到更深层次的依据。这也是亚里士多德试图回答的问题。工匠是否为城邦的公民,取决于政体的性质及政治的需要。亚里士多德:工匠“只需要获得与他作为一名苦工相称的德性”,在此意义上,相对于角色来确定德性的方法,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工匠既然被视为下贱的技工,他们的德性就只是做好下贱技工的品质。亚里士多德对工匠德性的这种双向规定,从根源上将工匠固定在其独特的奴役性之上,最终使得公民与工匠之间的德性不可贯通。他们之间的德性不是程度上差距,而是种属差别。因而,工匠之所以不是城邦公民,并非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无暇培养公民德性;相反,既然工匠只是一名苦工,他就不能作为公民参与城邦政治生活,也不能塑造成为城邦所需要的公民。

由于女人被排斥于城邦公民之外,他的公民观受到当代女权主义的诟病。依据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论的公民观,女人就与工匠一样,一方面不是城邦公民;另一方面具有自己的德性。诗人云:“娴静是女人的天职。”女人不是没有理性部分的德性,只是在男人主宰的政治生活中她们的申辩得不到认同;当亚里士多德说她们的意见“无权威”时,他指政治领域而非家庭的私人领域。换言之,女人的德性附属于家庭生活。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所有人各自特有的德性,皆以人的自然本性为基础;这种基于自然的德性,与她们各自的角色相对应。所以,女人的德性与男人的德性,同样是种属的差别而非程度的差距;女人即使具有男人一样的理智能力,她们的德性也只能贡献于私人领域,而这又与城邦的规模限制完全一致。

亚里士多德不止于城邦公民的身份界定,进而探索城邦公民的德性,形成了德性论的公民观。他在城邦公民的德性与非公民的德性之间划清界限,在一览无遗地将柏拉图的烙印暴露出来的同时,又为其对城邦公民的判断提供了更深层次的依据。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亚里士多德全集(9).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2]江雪莲.西方公民道德研究[J].伦理学研究,2003(4).

[3]余纪元.亚里士多德论幸福:在柏拉图的<国家篇>之后[J].世界哲学,20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