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声乐艺术审美教育的政策导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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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声乐艺术审美教育的政策导向

王杨

王杨(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

摘要:声乐艺术是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及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它以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示其审美功能与价值,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作为我国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并占据教育文化市场较大空间的声乐艺术,其审美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及对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着直接联系与影响,因此,国家和政府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它的审美教育系统的审美政策导向就应该及时和充分的发挥其作用。

关键词:文化消费不可或缺导向偏离整体认识和谐社会

1声乐文化的消费已成为大众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城乡居民对文化娱乐消费支出的份额不断增加对自身及子女艺术教育的投入与日俱增。这反映了我国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在逐步地提高,伴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精神情感方面高标准、高层次的追求,比如:亲朋好友聚会单独吃饭、喝酒早已被吃、喝、唱“一条龙”所代替。之所以卡拉OK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热点之一,是因为它不只是一种消费行为,更是蕴含丰富的文化行为;它不仅具有经济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它使人们改善了生活方式,陶冶了情操,提高了精神文明水准。

事实上,国家的前途、命运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精神面貌的变化和我们看似普通的精神文化消遣,休闲的舞台演出、音像和出版物的消费曲线是一致的。新时期以来,尘封多年的优秀歌曲、歌剧的一上演和出版发行,并且新的文化消费和服务形式层出不穷,开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视野,丰富了人民文化消费生活,也促成了文化多样化和多元化倾向的形成。

音乐艺术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重要途径之一,它反映了大众文化消费日益个性化。大众化消费的方式有单位集体组织转变为分散进行的个人文化消费,尤其是在国家“素质教育”的引导下,家长对子女艺术教育的投资与消费,最大限度提高了全面文化素质,丰富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和内容,声乐文化的消费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声乐文化消费领域的多元性和丰富性产生问题

声乐文化的生态环境伴随着创作市场化、人民生活富足化、社会精神需求变化而变化,即出现了倍受人民关注的短暂合理的娱乐需求、生存需求,也难免出现追求感官刺激与违背精神文明本质,减损长远艺术价值的个别现象。在大众声乐文化消费中,难免产生审美导向偏离正确、健康的发展方向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需要做一番冷静的思考。

在声乐文化消费TV广场、卡拉OK厅、夜总会、洗浴中心出现了与优美歌曲极不协调的美女暴露镜头的MTV,甚至是脱衣舞女等,在音像市场,某些书店、摊位中低级盗版的磁带、光碟几乎岁的可见,加之,有些传媒成为大众的“尾巴”,大众的“帮闲”,片面认为只要大众喜欢就是好的。在我国许多偏远农村乡镇的文化娱乐场所,由于缺乏严格管理和引导,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泛滥的现象跟各位严重,声乐文化领域存在假、恶、丑的消费现象。我们不能阻挡文化娱乐时代的到来,但是需要提倡健康的文化娱乐,而不是跟随娱乐文化前行,警惕“享乐文化”消磨精神世界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音乐,不能局限于生理欲望的满足,只有注重音乐的道德、哲理和审美的陶冶才是真正健康的享乐

3整体认识声乐文化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声乐文化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于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服务的提供以及大众文化市场的成熟程度等灵犀在一起的,所以,文化消费的引导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既需要文化产品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又要确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念提高人民的欣赏水平鉴赏能力。因此,需要通过文化产品的质量带动文化消费层次的提高。

非常典型的声乐艺术与文化商品化、世俗化的关系问题。因为,声乐文化一旦商品化,就必然带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意义。声乐艺术——一首歌曲、一部歌剧与其他文化产品——一本书、一部电影一样,作为商品的欣赏和实用价值是重复性的。因而,评价他们的就不仅仅是消费者个人,还有一层对社会而言的价值问题,即文化产品的社会价值。这种价值已经不是商品价值,而是文化产品使用价值的社会价值…….这种社会价值这种社会价值属于社会上层建筑范畴。它既有自身的质——真、善、美还是假、恶、丑,又有自身的量——重复使用的数量,这就是文化产品的社会价值的质和量。

显而易见,消费受到生产的制约是必然的规律,所以要引导消费还需从把握生产环节入手,同时,还要看到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的重要性、紧迫性,两项措施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利用舆论导向来加强文化思想教育,以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在普及和传播信息方面的优势,将确立正确的文化消费理念,提高人民的欣赏水平和鉴赏能力的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大量地传递给受众,形成一种有益的社会氛围,是引导消费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

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正因为这三者之间的这种密切联系,在大众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升值与落差现象也呈现出某种程度的相似。正如前面的那样,对于文化产品、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而言,它所体现的不仅仅是一个集体或个人的一个方面的经济效益;他更能体现的是:“有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的内容”。当今,这些本质上的内容往往又是被人们所忽视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体上认识与把握大众文化,特别是声乐文化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声乐文化市场的管理、声乐文化产品的安全等方面,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艺术评论和艺术教育的作用,否则,优秀的艺术作品无问津,也得不到流传,而思想性、艺术性差的作品却能广泛流行,从而造成社会上审美标准的混淆及其负面影响。

我们绝不能忽视音乐评论的指导性意义,应尽快建立起这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论队伍,高等音乐院校和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加大音乐评论和管理人才培养的力度,担负起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的重任,从而,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生产消费真正沿着“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方向顺利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蔡俊生等著《文化论》.人民出版社,2003.第390.

[2]朱效梅:《大众文化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第62页.

[3]祁述裕:《市场经济中的文艺作品》.《东方》.1995.3.

[4]胡家祥:《审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5第2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