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监狱医院中医患关系构建的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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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监狱医院中医患关系构建的探索

韩红军田超马明成

韩红军田超马明成(哈尔滨监狱医院150001)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17-0030-02

【摘要】本文分析监狱作为一个特殊社区,其监狱医院中的医患关系具有着不同于社会医院医患关系的特殊性,监狱医院医患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监狱医院医患关系构建对策

ResearchontheEstablishmentofDoctor-PatientRelationshipatContemporaryPrisonHospitals

【Abstract】Thepaperanalysesthedoctor-patientrelationshipatprisonhospitalsinprisonsregardedasaspecialcommunity,whichisdifferentfromthatatsocialcommonhospitals.Italsodiscussestheexistingproblemsofandthecausingreasonsforthiskindofrelationshipandexploreswaystosolvetheproblems.

【KeyWords】Prisonhospitalsdoctor-patientrelationshipconstructionstrategy

1当代监狱医院中医患关系面临新挑战

医患关系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方与患方之间所形成的特定互动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核心与主体。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1]。可见,现代医患关系中的“医方”已由单纯医学生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机构体系的全体员工;“患方”也由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其为核心的群体之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其他相关参与者(有时称作“患者方面”)。两位美国学者萨斯与何伦德认为,社会上的医患关系一般有三种基本模式:①主动—与被动型即医生完全占主动地位,病员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②指导—合作型即医师和病人都具有主动性,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同时病员可有疑问并寻求解释;③共同参与型即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此时医师的决策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2]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监狱医院中的医患关系是最典型的“主动与被动型”模式。究其原因,除了传统生物医学模式的深刻影响以外,还在于监狱医院代表人民政府,是国家机器的代言人,兼具警察身份的狱医具有比社会医院医生更大的权威性,处于绝对不容置疑的地位。在当时的情景下,医生受的是传统教育,相对比较敬业。各种医院之间收入差距不大,攀比思想不严重,大多数医生都能为患者着想,因病出发,为患者解决切实问题。同时,媒体关注度不高,负面案例报道较少;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患者及家属维权思想或过度维权思想还不多。这些因素决定了,彼时监狱内的医患关系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而现在,随着社会进步、科学技术发展、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狱内狱务公开、人性化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巨大变化,原来监狱内的“主动—被动型”医患关系明显已经不适用了。面临种种挑战,机械照搬社会医院的做法肯定行不通。那么,监狱内这一特殊的医患关系究竟应该怎样与时俱进呢?这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和深入探讨的课题。

2当代监狱医院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

2.1医患双方角色的特殊性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3]从事着对罪犯进行关押、改造、教育、医治等法律所赋予的职能。也可以把它看做一个特殊的社区,由于成员是罪犯,人员相对固定,结构单一,居住集中,活动范围小,流动性小,所以它有别于普通社区。监狱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是由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两部分组成。这也就把监狱医院内医患关系有别于社会上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表现出来。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4],在心理上自觉、不自觉的会形成一种优越感。而罪犯作为被管理者,是被限定了人身自由的人,内心会形成一种抵触情绪。自我控制好的不会表现出来,自我控制较差的或抵触情绪较强的会表现的很强烈。

2.2影响医患关系的特殊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法律逐步健全,法制环境与国际化接轨,人性化管理日趋进步,而监狱的医患关系又是人性化的具体表现,因此监狱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逐渐集中到监狱内的医患关系上来。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而在实际工作中,投入和支出往往还有很大差距,也就是罪犯的期望值与监狱医院的承受能力之间的差距。

2.3医患关系中的特殊问题举要

监狱内医疗方面

(一)监狱医院普遍存在医疗设备落后问题,监狱医院基本

上还在沿用80年代、90年代的医疗设备,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医疗工作。比如,脑梗塞与脑出血,肺炎与肺部肿瘤很难鉴别。

(二)医务人员基础薄弱,理论水平和临床经验不足,继续

教育机会少,很难适应日趋复杂的医疗工作。工资、福利等与工作强度不成比例,不能调动或激发医务人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三)由于监狱的特殊性,罪犯患病后,医务人员很难在第

一时间与罪犯家属进行沟通,也就难以达成共识,共同配合治疗工作。

(四)极少数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以管理者自居,缺乏服

务意识,很难从心理上贴近患方,态度冷、硬、横,从而加大了矛盾。

(五)监狱的医疗经费紧张,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罪犯的医

疗经费还在沿用80年代的标准。这些经费对满足监狱内罪犯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已经捉襟见肘,而对一些急重症治疗更是无从谈起。

患方(病犯及家属方面)

(一)罪犯在监狱内,受多方影响,身体条件要弱于普通人,患病几率增大。这种情况在重刑犯监狱表现更加突出。

(二)罪犯的个人素质普遍较低,个人卫生、生活习惯与预防疾病的关系认识不足,在患病后的诊治过程中不能很好的配合医生完成治疗。

(三)罪犯为达到逃避劳动、学习、惩罚等个人目的,违病、诈病或不如实向医生表述个人情况,不配合治疗或故意使病情恶化,使医疗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四)部分罪犯家属在得知罪犯患病后,因心理或情绪等因素,不能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不能在治疗中起到积极作用,或因人力、财力等因素无法配合监狱医院,给治疗带来一定困难。

(五)在医疗过程出现问题后,部分罪犯及家属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调动各方力量,针对监狱医院在治疗和管理中的纰漏,无理取闹,索要钱物,已满足自己的要求。

3当代监狱医院中医患关系构建的对策

3.1医患关系模式的恰当选择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主动—与被动型的医患关系在监狱医院不能占主导地位了,而指导—合作型的医患关系在监狱医院也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罪犯是被限定了人身自由的人,其生活、学习、劳动、医疗等一切活动要在限定区域内进行。如果病犯要求充分发挥主动性,选择就医时间、地点、医生、药品,都是与监狱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是要被禁止的。共同参与型在监狱医院其医师的主动性要略大于患方的主动性,还要在第一时间把病犯家属纳入到医疗活动中来,公开化、透明化。让患者及家属都能及时、明确的了解病情,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3.2人道关怀与依法管教关系的恰当处理

近年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下,监狱实施人性化管理,对犯人注重教育、感化、体贴、关怀。在监狱医院的医患关系上,医师就要转变观念,首先确认犯人作为人的主体地位,然后是病人,最后是犯人。从心理上接近病犯,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让他们感觉医生没有排斥他们,而是真心实意的为他们解除病痛,使他们消除抵触情绪,配合治疗。而对违病、诈病、故意延误治疗的犯人,要加大处罚力度,起到警示作用。

3.3狱内外医患关系的恰当整合

针对已出现的这一系列问题及潜在的问题,协调处理好当代监狱医院内的医患关系,适应人性化管理,要从以下几个问题入手:

(一)完善监狱法律法规,明确监狱医院的职能。医务人员的法律地位,规范监狱医院医务人员的诊治工作,确保在各个工作环节中都有法律保障。

(二)改善监狱医院的工作环境。加强基础建设,投入一定的先进设备,引进CT、彩超、生化仪等,使一些急症患者不用出狱,在监狱医院就能得到明确诊断,并减少了罪犯外出就医的工作量及安全隐患,以便于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调整罪犯的医疗经费,或将罪犯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在罪犯患重症时能够得到医疗保障体系统筹资金的支持。

(四)加大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公务员招录,每年为监狱医院充实一批学历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医疗民警,完善监狱医院医疗科室的组建、配置。

(五)与邻近大型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定期组织医疗民警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临床经验,不定期的聘请上级医院专家到监狱医院会诊或专题讲座,为监狱医院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六)调动医疗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监狱系统过渡到公务员体系后,专业技术职称与行政级别脱钩,影响到大多数医疗民警的工资待遇,削弱了医疗民警在技术上的进步要求。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从思想上让他们端正工作态度,树立献身监狱事业的决心。另一方面在机制上解决,可以参照部队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相应级别,对工作积极,有突出贡献的业务民警破格任职,这样可以调动医疗民警的积极性,使他们安心工作。

(七)监狱医院加强与病犯及其家属的沟通,使病犯本人及其家属都能对疾病及预后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监狱医院的能力和治疗所能达到的程度有一个正确的了解,积极配合治疗。并对转归有一个认可记录在案。避免出现不良后果时纠缠不清。

(八)加强卫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对患者进行个体化的科普教育和指导,在监舍、车间等场所以张贴科普宣传画,播放科普录像片,狱内广播,举办疾病防治讲座,问卷调查,有奖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罪犯对疾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让广大罪犯都能掌握一定的防病知识,促使他们建立一个正确的思维模式,做到有病早就医,合理就医,理性就医。避免出现违病、诈病、延误治疗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构成一个新的模式一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工作要做,但为了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生活环境,就医环境,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医学》1993年02期.

[2]《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1976年,美国学者萨斯和荷伦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