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肢体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对比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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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肢体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对比研究

莫小云

广东省肇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肇庆市526000

摘要:社会文化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改革与优化是一项涉及各个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性地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残疾人特别是肢体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先进做法与经验,分析肢体残疾人受到社会排斥的原因,并通过与发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的比对,借鉴发达国家的长处,改善当前我国肢体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现状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关键词:肢体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一)美国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美国在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采取由社会主导,政府间接引导的市场型供给模式。在公共文化服务运作上,它坚决不垄断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而是让非营利团体成为美国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供给者,而政府则为他们提供物质基础,因此法律也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建设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美]杰里•马萧著.官僚的正义:以社会保障中对残疾人权利主张的处理为例[M].何伟文、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政府采取法律手段规范文化市场。中介代理机构不仅对非营利性文化单位提供资金支持,而且给予一定的经济优惠政策。政府通过社会文化组织或文化机构以及公民交流,将各种力量更好地调动起来,使公民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与此同时,美国为了防止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过度依赖政府,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如限制拨款政策,政府对于文化艺术的监管也是有一套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通过税收进行监管;第二是通过首席检察官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与规范;第三积极鼓励这些组织实现自我监督。

美国政府一方面放任民间的非盈利性组织为主要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执行者,一方面又在经济方面给与大力支持。并且同时还建立了制约民间供给机构的财政大权,通过税收和首席检查官来监管其行为,这有效保证了美国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顺利进行。不仅给予了经济上的支持,而且还加大了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服务供给组织因为自己的问题阻碍了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和发展。

(二)法国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与美国不同,法国在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主要有文化和和通讯部来管理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的日常事务,其还有一些相关的直属单位。政府在残疾人文化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残疾人文化事务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政府,政府为其提供了经济支持、文化协定管理事务等。在经济支持上,法国采取的措施是地方与中央共同补助,而这些补助政策成为残疾人文化机构开展活动的主要支撑。

相比美国,法国的政府对残疾人公共文化的服务建设支持力度更大,不仅给予充足的经济支持,在税收方面也更加开明。在法国,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或是组织可以享受更多税收的减免,这无形之中提升了服务机构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对法国的残疾人公共文化建设和发展有促进作用。总而言之,法国的服务供给方式相比美国更上一个台阶。

(三)日本残疾人公共文化供给模式

与法国一样,日本在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也是以政府为主导,日本在残疾人公共文化管理服务机制上,主要是通过文化厅来对其进行管理,文化厅是统一管理文化事务的机构,它成了政府管理残疾人文化服务的主要核心,同时也形成了中央到地方的文化管理模式[17]。地方文化厅通过中央颁布的政策进行管理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了层次分明、立体化的管理体系,而作为基层单位的公民馆也是别具特色。

在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运作上,日本政府也投入大量经济支持,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了经济基础,而政府主要致力于残疾人文化财产保护等。对于一些残疾人公共文化机构,政府采取免税减税政策。各种基金会也会积极致力于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为残疾人文化发展提供支持。日本的残疾人公共卫生服务借鉴了法国的政府主导监管的模式,发挥着两者最大的优势。可见,日本的服务供给方式是二者的融合,满足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同时也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激发了服务组织的工作激情。从残疾人、非盈利性机构(服务的组织执行者)、政府这的三大方面优化服务供给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残疾人的文化服务满意度。

(四)我国香港地区残疾人公共文化供给模式

香港在残疾人公共文化供给方面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近年来香港在残疾人公共文化方面也颇有成就,政府财政支出也是残疾人文化的重要支柱。香港地区残疾人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度很高,它包括了多个层次和多种方式,广泛发挥了社会力量积极建设残疾人公共管理文化建设。通过地区与政府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同时政府也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很多鼓励政策,积极倡导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

相比国外,我国香港地区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也在循序渐进地完善,并且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对其的财政投入不惜重金,导致了香港地区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迅速,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高涨。此外,政府极力配合地区的服务工作,全面支持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政府的态度决定了文化服务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纵观国内一些不发达地区的文化服务情况,存在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缓慢和基础薄弱的现状。建议先以国内一些发达地区的服务作为学习借鉴的目标,有了进步发展再向国外的发达国家看齐,总结自己的不足,完善自己的优缺点,把国内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落实好,力争更为长远的发展。

(五)经验借鉴

社会文化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改革与优化是一项涉及各个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性地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残疾人特别是肢体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先进做法与经验,结合社会融合理论,分析肢体残疾人受到社会排斥的原因,并通过分析研究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鼓励社会和政府更多地帮助他们融入到公共文化活动中来,可以得出一些启示:

(1)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例如美国政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将市场与政府政策相结合,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运行。此外,美国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相应制定了特殊的财政政策与税收政策,积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从而拓宽了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渠道。

学习美国积极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我国肢体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平衡,多种力量的参与能够改善供给状况、实现供给多样性;可以减少政府供给负担,有利于政府行使其他职能;能够提高文化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形成了层次分明、立体化的管理体系,防止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过度依赖政府[18]。

(2)积极鼓励社会群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例如日本从残疾人(服务对象)、非盈利性机构(服务的组织执行者)、政府这的三大方面优化服务供给方式,依赖于基金会、非盈利组织、其它民间组织等提高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学习日本鼓励多方社会群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多元化的推进。因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缺乏参与主动性,没有形成良好的自愿参与习惯。通过多群体集合,有利于为社会文化组织机构营造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激发他们参与积极性,提高政府效率。

(3)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日本公共文化服务是以《文化遗产保护法》《文部科学省设置法》为代表的法律依据。此外,日本还单独制定了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丰富了政府推动文化进步的方式与手段。

我国关于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比较少,而且很多落实不充分。积极学习日本这方面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有利于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