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维创作与舞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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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维创作与舞蹈

崔宏艳

(黑龙江省木兰县歌舞团黑龙江木兰151900)

在舞蹈创作中,很多舞蹈工作者往往遵循先选曲目后配动作的简单规律。当然这样一个过程也要经过思维才能得以实现。但是,人们对这一过程的认识不尽一致,有的认为选曲如何如何,有的却认为动作、形式怎样怎样。这就偏离了舞蹈创作的意义,把创作看得过于简单、浮浅。当然在舞蹈创作中,形体创作是最基本的,但更重要的是曲目也好,动作、形式也罢,必须为创作主题服务、起作用。因此,在舞蹈创新前,要进行思维构思(创作)是有必要的,也是必须的。经过主题确认、过程构思,在明确创作的意图后,进行曲目动作的选配,不仅方便了创作而且大大提高了创作的效果。换句话说,经过思维创作的舞蹈创作作品比起单纯的舞和曲的搭配组合作品更为成功。越是在思维创作过程中用足工夫,不但越使创作方便,并且,越在舞蹈的动作形体创作和配选曲目中和谐两方,能够做到从创意到形式的完美,能使作品有感染力,达到创作之初衷。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开幕式作品都是很好的例子。它紧紧围绕中国传统文化和天地人合一为主题唱出舞出了中华魂和人类在自然中的奋发精神。舞蹈作为其中一种艺术形式为主题服务表现得淋漓尽致,也展示了它独特的艺术魅力。之所以它能成功,我认为是因为有了周密的整体艺术思维创作,遵从了先物,后意思的正确认识论,不论创作者还是欣赏者都在眼前的现实实况和思维中穿梭,思维意思得到了共鸣,精神得到了满足,作品得到了欣赏。这样看来,我们在舞蹈创造中,首先要进行思维创造尤为重要。

舞蹈创作如果是单单的形体创作,那么舞蹈就和绘画、雕刻,甚至和体操划不清界限。所以,搞清舞蹈创作是什么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有必要进行哑语和舞蹈间的对比。哑语是用规范化了的动作传达哑语者的某种意识,而舞蹈是用没有规范化的肢体动作,通过舞者和欣赏者把动作作为交流方式,相互间表达传递以文化、历史、宗教、生活、故事、情趣等等人类从古到今的变迁为背景,在现实和想象中以思维为基础交流的审美艺术形式,是一种美的享受。所以,欲想舞蹈创作必须要同时进行思维创作,从主题的确认有立舞蹈创作欲表达的内容,从形式的选择上突出舞蹈所具有的特性,以便达到用舞来思维交流之目的。

思维的概括要借助语言,可这语言是我们个人心中的概念,又是建立在感性材料上的。感性材料又来源于实践。比如汉语中的“冷”字,有人凭自己的感觉说冷的时候,这“冷”并非是所有的感觉,与此相反多人依次说“冷”的时候,这“冷”是某种共同体会实践中的感知的统一,舞蹈创作追求的就是这种共同认识。所以可以说思维是一种加入到实践活动中的特殊活动,是在实践活动的关系中得以实现的。但是作为人脑反映现实的高级形式--思维并不只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因为思维是对客观实践的本质的认识。所以思维创造过程本身是由一定的认识过程的关系中发展出来的,它本身是自然的独立过程。“举一反三”过程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在对新事物的认识、接受过程中,人的大脑对客观材料进行分解重组,并与个人独有的原有的组织结合,进行分解,大脑会对客观材料进行过滤分析,也就是对收集来的初级事物信息进行筛选,记住事物的本质,在记住事物本质的过程中,根据不同个人差异和爱好进行有定向性的选择内容。在此,个人的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舞蹈创作要紧紧抓住这种人对事物的认识规律、思维过程,在主题的确立中要考虑文化背景,在动作选创中要生活的具体刻画,我认为这对舞蹈创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那么,舞蹈创作过程又如何呢?舞蹈来源于生活,它是人民大众的艺术,舞蹈的本质已决定了它的群众性,因此,观察生活、熟悉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舞蹈作品、舞蹈形象的产生都是从生活当中来的。舞蹈创作者只有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认真细致地观察生活,逐步积累这些来自生活的大量素材,对这些素材进行科学的分析、理解和熟悉,从中筛选出典型的、具备象征意义的“材料”,并对它们有了真正的切身体会和实践感受之后,才应成为确立的舞蹈创作主题。经过这样过程的作品才有可能成为打动人心的成功作品,这种过程是把客观存在的事物,遵从马克思的认识论的规律,利用个人已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思维创作的过程。因此,可以说在舞蹈创作中,创作者把认识--思维--创作之间的理论关系,在有意无意的状态下所利用,有意者则能够创作出世代相传的好作品,而无意者则是无的放矢,作品的成败任凭自然发展,结果纯属偶然。

如上所述可见:符合“认识论”的思维创作贯穿于整个舞蹈创作过程。因此,舞蹈创作者也要有很高的哲学修养,以哲学的审美思想去对待舞蹈美的创作,不能像本文开头所说的那样把舞蹈创作只作为动作排序、动作配音乐草草了事,更要注意充分考虑歌颂崇高品格,富于时代精神,要充分考虑素材的可舞性和可表现性。生活中存在许许多多的值得我们去赞美和歌颂的。舞蹈创作必须把这种可歌可泣的生活点滴,利用夸张手法来强调舞蹈的表现力,而夸张必须要有丰富的想象力,换言之,必须进行思维创作。古往今来,无论什么样的艺术都是先从概念上打破了当时的旧观念,从而超越了前人,艺术得到了发展。舞蹈创造也要进行思维创造和观念的改变,在观念的改变中就不能不考虑其思想性和时代性,不能不考虑社会存在和社会需要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决定社会需求,而包括物质和精神的社会需求又决定社会存在。所以不能盲目地改变传统观念,应该在正确遵从认识规律的基础上正确把握传统,使传统得以升华,与时代需求相合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作品的优雅品位,高尚精神,避免低级庸俗。从欣赏的角度看也是如此,同样的舞蹈,欣赏者不同则舞蹈动律给欣赏者所带来的思维效应是不同的。这时欣赏者的思维水准大大影响欣赏效果。如果这效果与创作者的当初思维创作意图相吻合时,舞蹈作品可称为佳品,才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相传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