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48例临床救治体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4-14
/ 2

有机磷农药中毒48例临床救治体会

李雪娇1曾勇2(通讯作者)

(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急救部重庆400010)

(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400010)

【摘要】目的:观察除虫致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临床特征,探讨本病的综合性治疗措施及其临床效果。方法:选取2015年9月—2018年9月在本院进行救治的48例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的临床资料,并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本组经积极综合性救治,治疗总有效率为95.83%。结论:阻断农药继续接触途径、早期反复洗胃、抗胆碱能药物的合理应用以及对症支持治疗应配合并举,方能取得较好疗效。

【关键词】有机磷农药;中毒;临床分析;救治体会

【中图分类号】R5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9)04-0064-02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是急诊科最常见的急性中毒性疾病之一。大部分有机磷农药都属于剧毒或高毒类的农药,毒性较大,且很容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口腔、黏膜等途径侵入人体。进入消化、循环及神经系统后,即可导致严重的中毒症状,并导致中毒者心脏、肾脏、肝脏等器官系统功能的全面破坏[1]。如抢救不及时可危及生命。现将本次临床研究资料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9月—2018年9月在本院进行救治的48例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的临床资料。其中男性25例,女性23例,年龄最大者74岁,最小47岁,平均年龄56.4岁。既往有精神病史1例。敌百虫中毒者10例,乐果中毒者8例,敌敌畏中毒者17例,马拉硫磷中毒者13例。

1.2诊断依据及临床表现

患者有有机磷农药接触史,合并毒蕈碱样和烟碱样症状与体征,辅助检查胆碱酯酶降低可确诊[2]。本组患者均为除虫后出现头晕、乏力、腹痛、恶心等临床表现,并有不同程度的呕吐、流涎、瞳孔缩小、大小便失禁、意识障碍等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特征性表现。检测血胆碱酯酶。胆碱酯酶最高2734,最低222。详见表。

表48例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临床症状表现

2.临床救治措施

2.1常规处理

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的救治应立即脱离中毒场所,同时阻止人体与毒物的继续接触,具体措施包括脱去中毒者所穿衣物,彻底清洁皮肤及头发、指甲。眼部污染者可用生理盐水对眼部进行反复冲洗。最后更换洁净的衣物。对于涉及消化道接触有机磷农药的患者,无论时间长短,均应立即反复洗胃。部分文献主张加人去甲肾上腺素溶液洗胃,使胃黏膜血管收缩,减缓毒物吸收[3]。

2.2合理使用解毒药物

目前临床治疗有机磷农药急性中毒的抗胆碱能药以作用于外周性受体为主,阿托品是临床应用的首选药,急救时应尽快使患者达到阿托品化并维持[4]。在给予阿托品的同时,应早期使用胆碱酯酶复能剂以恢复胆碱酯酶活力,对抗烟碱样症状。目前比较常用的药品是碘解磷定(PAM)或氯解磷定(PAM—C1)。本组患者均采用氯解磷定治疗:(1)轻度中毒患者给予肌注氯解磷定0.25~0.5g;(2)中度中毒患者给予肌注氯解磷定0.5~0.75g,必要时可间隔2~4h重复注射;(3)重度中毒患者将0.75~1g氯解磷定加入20~40mL注射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注射,30~60min后可重复注射。

2.3支持对症疗法

对重症、昏迷患者应常规进行气管插管,维持气道通畅,防止误吸。同时给予静脉补液,营养支持治疗,及早恢复肠道功能。

3.结果

本组经积极综合性治疗的48例有机磷农药患者中,45例成功治愈出院,1例生命体征稳定后转其他医院治愈,2例因多器官受损、衰竭治疗无效死亡,治疗总有效率为95.83%。

4.讨论

有机磷农药中毒是急诊科较多见的一种临床急症,病情危、急、重,病死率高,科学、及时的救治是提高患者生存率的关键。首先,迅速清除毒物是关键。由于除虫导致的有机磷农药中毒通常为体表接触,因此清洁皮肤尤为重要。清洁皮肤时应避免用热水或有机溶剂对中毒者进行清洗,因为较高的水温会加速农药向体内迁移,导致农药毒性加速向机体内部扩散。

此外,造成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死亡的直接因素有重要脏器的损伤、中间综合征和反跳反应等。医护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必须做到对中毒者的各项生命体征的监测,对于胆碱酯酶复能剂、阿托品等的使用剂量力求做到准确把握。其中阿托品的使用原则是尽早、足量、反复持续使用和阿托品化。其观察指标包括:(1)皮肤干燥,口干,面部潮红;(2)瞳孔扩大;(3)肺部听诊湿消失;(4)心率为100次/min左右,血压较正常稍偏高;(5)意识障碍减轻,有轻度躁动表现。临床上有的患者瞳孔不扩大,可能是合并脑水肿所致。还有的中毒者心率始终在90次/min以下,多因心肌损害所致,遇此情况要综合考虑。

有机磷农药接触中毒患者在使用阿托品过程中须密切观察患者精神变化,出现轻度阿托品化一定要适当减量或延迟,对皮肤吸收中毒阿托品用量更宜偏小,而并非根据胆碱酯酶高低决定阿托品用量[5]。如患者出现强烈精神症状等阿托品中毒表现,应暂停阿托品。本组患者使用阿托品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状,以既往有精神病的患者最为强烈。因此在有机磷农药接触中毒患者的治疗过程中,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心率、体温、神情变化等判断阿托品用量是否合适,谨防阿托品中毒。

综上,阻断农药继续接触途径、早期反复洗胃、抗胆碱能药物的合理应用以及对症支持治疗的有效开展是有机磷农药中毒抢救成功的关键,各种治疗措施应配合并举,方能取得较好疗效。

【参考文献】

[1]温小智.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抢救治疗体会[J].中国当代医药,2016,20(15):193-194.

[2]张素霞.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的救治体会[J].中国实用医药,2017,8(20):230-231.

[3]李琴.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体会[J].基层医学论坛,2015,17(20):2715-2716.

[4]沈明勇.重症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急诊急救体会[J].中国卫生产业,2017,11(23):58-59.

[5]耿华英.阿托品在有机磷农药中毒中的应用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7,6(15):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