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文化温饱”问题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0-20
/ 2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文化温饱”问题探析

李乔楠

(中共永兴县委党校,湖南永兴423300)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09)10-050-02

摘要:笔者对永兴县农民“文化温饱”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负面影响进行了较为深入地调查与思考,试图寻求解决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的“文化温饱”问题的对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建言献策。

关键词:文化温饱;问题;对策

“文化温饱”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达到“温饱”水平的基础上,广大人民也应享受相应的文化需求,使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达到一种“温饱”状态,从而实现人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两方面的平衡与和谐。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农村经济飞速发展,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却一直处于“温饱”线以下。如何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步伐,真正做到既鼓农民“钱袋”,又富农民“脑袋”,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的“文化温饱”问题,成为构筑农村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为此,笔者对永兴县25个乡镇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及农村文化设施状况等进行了调查。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文化温饱”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阵地丧失,设施荒废,硬件不再姓“文”

1.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少

原有的文化设施有的破烂不堪,有的挪作他用,全县25个乡镇,建有文化站25个。1990年以前乡镇共有影剧院16个,到2002年底乡镇还剩影剧院10个,到2004年底乡镇还剩影剧院3个。如马田镇电影院,在1990年以前是永兴江左片规模最大、设施最齐全的电影院,现已改建成商品房,原来的电影院则搬置在地下室,其座席大厅和舞台均缩小了许多。

2.农村文化站工作瘫痪,名存实亡

全县多数乡镇文化站一年到头,根本无法举办一次农村文化活动;有的乡镇一无文化专干,二无文化办公活动场所,“一块牌子、一张桌子、一个章子”的现象很普遍,如该县悦来乡、高亭乡等乡镇,部分乡镇虽已配备文化专干但基本未从事文化工作,而是被分流,外出打工自谋生路去了,这种状况在全县农村乡镇约占13左右。

3.县文化局疏于对乡镇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机构改革之后,文化站人、财、物、事四权下放到乡镇管理,县财政每人每年拨付3000~6400元不等,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足。这一简政放权的改革大部分乡镇并没有真正接受,因为乡镇财政根本无力支付文化专干的不足工资部分,相当一部分乡镇文化专干拿了县财政给的3000~6400元就各奔东西去了。造成文化站乡镇无人管,县级文化部门也管不了的局面。

4.农村文化产业凋零

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的乡镇招商引资,开发的项目是农贸中心、超市等,和文化挂不上钩,有的乡镇为了盘活现有文化资产,准备将部分影剧院转让、租赁,改造成超市、服装城、计划生育办公楼、专科医院等。这实际上是一种国有文化资产的流失。一方面政府对文化的投入有限,另一方面我们现有的文化设施不断的消失、挪作它用,造成恶性循环。早在80年代,城关镇、马田镇、柏林镇、等乡镇的高标准文化设施一应俱全,是群众名副其实的文化娱乐中心,县、乡政府每年在文化建设上投入了较多资金。近些年来,由于多方原因,图书室的图书发霉了,电影队散伙了,文化设施逐年减少了,群众文化活动资金的投入也就没有了。

(二)队伍涣散,职能错位,软件不姓“文”

1.文化专干不专职

全县共有文化专干25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专干的仅2人,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仅3人,有文化专业特长和一定组织才能的也只有10左右。25名文化专干中,5名是由电影放映员转任,4名是安置的复退军人,6名是招工顶职的“子弟兵”,1名是其他岗位转过来的,实际上,一年到头能开展一些文化活动的只有9人,有16人基本未从事文化工作。文化专干作为农村群众文化的专职工作人员,应该有60%以上的时间从事群众文化工作,而在乡镇文化专干队伍中,原定的25名文化专干,目前不到60%的人员在岗,在这60%的在岗人员中,基本上没有从事文化站本职工作,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乡镇政府其它的日常行政事务中,很少开展文化业务工作,有的连基本的农村文物保护、农村文化市场引导与管理、民间艺术的挖掘与整理等工作都搁置一旁,视为他活。

2.文化站职能职责不明确

23以上的文化站职责不明、任务不清,一年要干些什么都不知道;乡镇不管,或者不知道怎样管,加之文化专干要兼任其他工作,使得文化专干不可能再考虑文化站的本职工作;县级文化部门管不了,认为文化站的人、财、物、事四权均下放,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任由农村文化自生自灭。

(三)经费短缺,创收无门,文化站运转困难

1.人头经费严重不足

全县除湘阴渡镇、马田镇、塘门口镇、樟树乡、洞口乡解决较好外,其余都在3000~6400元之间,70%的乡镇未将不足部分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使乡镇文化专干生计难以维持,无心干工作。有13个文化专干每年领3000~6400元工资后就回家去了。目前文化站还无法和市场经济接轨,走产业化道路条件还不成熟,也很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乡财政对文化站实行脱钩断奶,只能造成文化站瘫痪。

2.业务活动经费严重短缺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70%以上的乡镇对文化站的办公经费、业务经费、活动经费都没有进财政预算,文化站的业务经费几乎等于零。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乡镇收入大幅减少,文化站要开展活动,完全靠拉赞助,四处讨钱。

3.文化站属于体制改革的“怪胎”

由于体制原因,文化站既不是乡镇政府的直属部门,又不是县文化局的派出机构,成为乡镇可有可无的单位,我县除马田镇、柏林镇等极少数乡镇文化站自成一体外,大多数乡镇将文化站作为包袱。重视文化工作的乡镇,将行政工作能力强的文化专干安排兼任政府其他职责,享受乡镇其他干部同等待遇,不重视的乡镇将文化专干作为包袱甩开,除了文化局下拨的差额款给文化站外,是否有办公设施、文化阵地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一概不管,特别是宣传文化站与广播站合并后,这一机构就撤消了,其工作职能也就自然消除了,群众文化工作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群众文化活动日益匮乏。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文化温饱”问题的负面影响

当前的农村文化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有所滋长。在一部分人的心目中,“政治是空的,理想是远的,道德是虚的,唯有金钱是真的”,似乎除了金钱和享乐外再没有什么可值得追求的了。有的只求实惠,不讲理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被歪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淡漠;二是文化生活贫乏和文化市场不健康,伦理道德观念蜕变。农村社会环境受到污染,许多格调低下和渲染色情暴力犯罪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农村文化市场,恶化了农村社会精神环境。部分农民的社会正义感、责任感、义务意识淡漠,荣辱观、是非观混乱,国家和集体观念淡化,道德滑坡;三是文化项目难引进。近几年中央出台了不少扶持农村发展的好政策,且有大量专项资金扶持农村文化建设,但由于农村文化体制、设施、人才、阵地等方面的问题,好机会往往擦肩而过;四是宗教活动频繁,封建迷信抬头,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在农村修庙宇、看阴阳宅风水盛行,神汉巫婆仍在活动,婚丧喜事大操大办现象突出,不少地方买码赌博、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吸毒等现象呈上升趋势,群众生活缺乏安全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三、应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文化温饱”问题的对策

(一)深化认识,营造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环境。群众文化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和繁荣群众文化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县乡镇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群众文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常对群众文化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各乡镇应将文化工作纳入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范畴,改变那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要花钱宁可不要的观念,使农村文化走出“无事干、无人管、无所作为”的误区。

(二)强化改革,建立农村文化良好的运行机制。机构改革是必然趋势,文化站无疑必须面对现实,迎接挑战。但无论怎么改,从事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工作的机构不能撤,也不该撤,在改革中,文化站必须抓住机遇,理顺体制,开辟出一块属于自身的天地,使之成为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向往之所,也只有这样,才有其存在的必要。在改革中,要明确文化站是最基层的文化事业单位,要将文化站彻底下放,成为乡镇政府垂直管理的工作部门;明确县文化局的主管职能,把握好进人关、用人关、培训关,应将一批业务精,敬业精神强,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文化专干纳入国家公务员范畴,使之在生活和工作待遇上与其他干部一视同仁,建设良好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投入机制,把发展先进文化与改造落后文化相统一。同时,要发挥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相关部门职能互补的优势,组成综合的乡镇群众文化娱乐机构,增加其实力和发展后劲。

(三)增加投入,建设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阵地是舞台,是文化站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应该保证和改善文化站的基本办公条件,必须将现有的文化市场,阵地和设备划归文化站统一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和挪作他用。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乡镇财政应逐年增加对群众文化工作的投入,应将文化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巩固和添置文化娱乐设施和设备,比如按上级要求建好一个文化站,一个广播站,一个图书室,一个农科教中心,一个文体活动中心等等。文化站要借助站力发展文化产业,确立群众文化群众办的思路,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群众文化建设,保住好开展群众文化的基本阵地。

(四)提高素质,优化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队伍。在该县乡镇文化专干队伍中,整体素质偏低是导致专职不专,阵地丢失,文化活动少的重要因素。一是党委、政府要重视文化专干队伍,化专干基本工资应实行全额拔款,奖金福利由自身发展文化产业补足;二是各级文化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文化专干的教育和培训;三是文化站应转变观念,凭借自身所拥有的人才、地域、文化经济政策等优势,积极开发文化产业,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弥补文化经费不足,壮大自身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