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儒学、墨学不同的历史命运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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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儒学、墨学不同的历史命运及其原因

刘燕(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淮安223003)

摘要:儒学和墨学作为先秦后期地位显赫的两大显学,在汉朝以后却拥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历史命运,一个是唯我独尊,一个是被人遗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本文试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来分析原因,找出答案,并给人以启示。

关键词:儒学;墨学;历史命运;原因

1儒学、墨学不同的历史命运

先秦后期,在思想领域中出现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局面。在伦理思想方面,儒、墨、道、法等诸子各显其长,对各种理论问题加以探讨。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儒、墨两家,时称“儒墨显学”。

儒学由孔子创立,孟子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完善。它建立了一个以“仁”为核心的反映封建等级关系的体现“爱有差等”的道德规范体系;“重义轻利”,在价值观上具有道义论的倾向;提出了一套道德修养方法;并探讨了人性善恶的问题。墨学由墨子创立,代表小生产劳动人民的利益,主张“兼爱”、“非攻”,既贵义,又尚利,以“利人”、“利天下”为最高准则,具有功利主义的特点。

儒、墨两大学说自兴起,很快都取得了显学的地位。韩非子曾说:“世之显学,儒墨也。”(《韩非子•显学》)将儒学与墨学相提并论;《吕氏春秋.当染篇》称其盛况曰:“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矣。近代哲学大师冯友兰先生在《原儒墨补》中说:“在先秦及汉初孔墨并称,盖二人所代表之学派皆具有甚深的社会背景,及甚大的社会势力也。……与孔子抗衡之武圣人之称,实则惟墨子足以当之。”

如此看来,在先秦后期,儒墨两家有着并驾齐驱的显赫地位。然而,到了秦汉之交,墨家已急趋衰微,墨子的影响日渐减小,墨家学派几经支解,并最终淡出历史舞台。而儒家却如日中天,由“显学”一变而成为“独尊之学”,以至成为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

2儒学、墨学盛衰的原因

儒、墨两大显学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截然不同的历史命运?我认为主要有客观和主观两大方面的原因。

2.1客观原因

①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生产力低下的农业社会。自从农业从畜牧业中分离出来以后,人们过上了相对稳定的农耕生活,中国逐渐进入了农业社会。但是,这个社会自春秋时铁器开始被运用到农业生产领域,直到近代机器大工业兴起前夕,其生产工具(主要是铁农具和牛)始终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落后的生产工具造成的低下的生产力面前,人们只能过着靠天吃饭的日子,农业生产的丰歉程度几乎完全取决于天气等自然因素。因此,“天”在人们心目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天道”和“天命”观念便成为与中国古代社会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观念。

②中国古代社会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的自然经济社会。马克思曾把人类社会结构分为三种形态或三个阶段。他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物质交换,全面地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马克思说的最初形态是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第二阶段是以商品经济为主的社会,第三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古代社会正是处于最初的自然经济社会。

这种自然经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于是形成了“家本位”的经济观念。反映到政治上,便是形成了以家庭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政治观念。此外,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决定了生产过程中男主女从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又决定了男尊女卑的伦理等级关系和伦理观念。

这种男尊女卑的伦理观念和宗法政治观念相互交融,遂形成了以男权主义为中心的宗法等级观念,由此建构起宗法等级制度。

2.2主观原因在于儒学和墨学相互对立的伦理思想

墨子是先习儒而后非儒,墨子所创学派一开始就是作为儒家的对立面而出现的。据《淮南子.要略》载:“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可见,儒学是继承了周代的文化,墨学则是继承了夏朝的文化。儒、墨思想的对立表现在多方面:

①儒学主张“仁爱”,墨学提倡“兼爱”。儒、墨都讲“爱人”,但孔子主张“仁爱”必须合乎反映宗法等级秩序的“礼义”,故此“爱”是以“亲亲有术(杀),尊贤有等”(《墨子.非儒下》)为特征的。

墨子则主张“爱无差等”(《孟子.滕文公上》引墨者夷子语)的“兼爱”。他认为,爱人不应有亲疏远近之“别”,而应当根据“为彼犹为己”(《墨子.兼爱下》)的原则,爱人之父,犹爱己之父;爱人之家,犹爱己之家;爱人之君,犹爱己之君;爱人之国,犹爱已之国。总之,要“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兼爱上》)。

由此可见,与中国古代社会相适应的宗法等级制度,正是为儒学所竭力维护和提倡的;相反,墨学的“兼爱”思想实质上却是对宗法等级制度的否定。

②儒学信“命”、尚“谋道”,墨学“非命”、重“谋食”。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圣人之言,畏大人。”(《论语.季氏》)又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尧曰》)他的学生子夏更宣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颜渊》)墨子则“非命”,说:“今用执有命者之言,则上不听治,下不从事。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墨子.非命上》)故“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仁者之言也。今之为仁义者,将不可不察而强非者,此也。”(《非命下》)

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轻视生产劳动,斥学种庄稼、菜蔬的樊迟为“小人哉”(见《论语.子路》)。

所以,提倡“谋道”和“尊天命”的儒学适应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天道”观念和“天命”观念,而墨学的“非命”和重“谋食”恰恰是与其背道而驰的。

③孔子重义轻利,墨子贵义尚利

《论语》载:“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子罕》)这是说,孔子很少谈功利,而赞成讲天命、讲仁义。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但孔子并没有把“义”“利”完全割裂开来,他的实际主张是“君子义以为上”(《阳货》)、“见利思义”(《宪问》),反对唯“利”是图的“放于利而行”(《里仁》)。他是把“义”放在首位,使“利”从属于“义”。

墨子则说:“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兼爱下》)因此,他的“贵义”主张是从属于其“兴利除害”的目标的。他所谓“义”,其实就是“利”,即“天下之利”或“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看起来,孔、墨的义利观似乎无甚区别,其实却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义利观:孔子的义利观是以“天下归仁”为最终目标的,是一种人(仁)本主义的义利观,有利于维护封建社会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以“皇权主义”为核心的封建主义伦理价值体系;墨子的义利观却是以“兴天下之利”为最终目标的,是一种功利主义的义利观,不利于维护封建主义的“皇权”及其伦理价值体系。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墨家的很多思想是非常先进和正确的,虽然因其未能适应中国古代社会的需要而被历史遗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它的内在价值。在我们大力提倡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今天,我们更应该给墨家文化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不能仅仅想到儒学,而仍把墨学置于历史遗忘的角落。因为,中华民族己经走到了一个全面认识历史,认识社会的新时代。有理由相信,墨子的贫弱哲学、平民信仰、务实作风,必将抚去厚厚的历史尘埃,放射出真理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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