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放疗皮肤反应的护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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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放疗皮肤反应的护理

金娟华

金娟华(江苏省常州市肿瘤放疗科213000)

【中图分类号】R473.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2)1-0319-02

【摘要】目的总结鼻咽癌患者在放疗中的皮肤反应。方法分析通过68例鼻咽癌放射治疗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加强照射野皮肤预防和出现的皮肤反应及时给予对症处理。结果本组患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皮肤反应,其中I度反应60例,II度反应8例。结论鼻咽癌放疗出现皮肤反应是最常见的并发症,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及时处理,是会将并发症减轻到最少,从而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

【关键词】鼻咽癌放射治疗皮肤反应护理

鼻咽癌是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故放疗是治疗鼻咽癌的首选方法。所以,对于鼻咽癌患者皮肤反应的护理、预防、治疗至关重要。2009年5月~2010年3月收治鼻咽癌患者68例,放疗期间患者在医护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放射治疗顺利完成,获得了满意的效果。现将在鼻咽癌患者放射治疗过程中的护理体会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68例,男62例,女6例,年龄23-71岁。均经病理学和影像学检查确诊,其中低分化鳞癌63例,腺癌5例。

1.2放射治疗方法采用6mv直线加速器常规分割照射,头颈肩面罩固定。均采用双侧面颈联合野+颈切半束切线野照射治疗,当面颈联合野剂量达36Gy时,改面颈联合缩野耳前野+电子线照射。照射剂量为2Gy/(次·d),鼻咽部总量为70Gy;颈部50Gy,6-8周完成,周一至周五照射。

1.3结果放疗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皮肤反应,出现I度反应(又称干性反应)60例,红斑、有烧灼感和刺样感、脱屑。II度反应(又称湿性反应)8例,高度充血,水泡形成、有渗出液,糜烂。湿行反应主要发生在下颈及锁骨上窝处,皮肤糜烂面积1.0cm×4.0cm-7.0cm×10cm。

2护理实施

鼻咽癌放疗具有设野复杂,照射面积大、时间长等特点,治疗区易发生皮肤反应。因此对治疗前宣教指导,治疗中的皮肤护理及治疗后皮肤保护等护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1放疗前心理护理患者从病情明确诊断到入院治疗经历了非常复杂的心理过程,他们从否认到默认再到接受治疗,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精神压力,主要表现为恐惧和绝望。根据患者不同病情,文化差异、家庭背景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解除顾虑,增强患者的治疗信心。

2.2放疗期间健康教育护士在掌握病情及相关护理知识的前提下,为患者提供全面正确的医疗信息,利用医学报刊、卡片、书籍、图解等方式,向患者介绍有关鼻咽癌放射治疗知识和疾病相关的因素,将放射治疗方案、过程、放射皮肤反应的预防、护理及保护,个人卫生、饮食、休息、情绪等注意事项,逐项介绍给患者,使患者对照射野皮肤反应的保护和预防皮肤反应的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数。陪同患者参观放疗科,并说明在放疗时工作人员可在操作台监测患者的情况,应经常与患者进行沟通,从饮食营养、皮肤护理、功能康复锻炼、自我保健等方面进行宣教,耐心解答患者的各种健康咨询。

2.3放疗中的护理随着患者放疗的开始和进行,我们护理人员仍要不厌其烦的对治疗中出现的皮肤反应及预防措施进行必要的解释,求得患者配合与合作,把皮肤反应程度降到最低。

2.3.1放疗局部皮肤保护保持照射野皮肤的清洁干燥,每天仍与放射治疗前一样照常洗脸,但照射野内的皮肤只可用温水轻轻沾洗,每日一次即可。禁用热水、肥皂、粗硬毛巾擦洗局部照射野皮肤,禁止抓挠及乱涂油膏、酒精、化学药品、化妆品和胶布等有刺激性药物,以避免加重皮肤的损伤。更不能用热水袋热敷,冰袋冷敷,避免冷热刺激[1]。

2.3.2内衣选择柔软、宽松、吸湿性强的棉织品,尽量不穿高领套头或硬领衣服,盛夏外出时戴帽或打伞避免阳光直晒,颈部皮肤尽量暴露,减少出汗。

2.3.3照射时不戴金银首饰摆位时脱去上衣,颈部照射时充分暴露照射区域,如有敷料、胶布要去除,以免次级电子污染增加皮肤剂量[2]加重皮肤反应。

2.3.4放疗皮肤反应的护理照射2周左右,局部皮肤发红、发烫奇痒难忍,可用手掌轻轻拍击,颈部涂抹婴儿止痒粉,不可涂酒精或刺激性油膏止痒,绝不能用手指或其他物品搔抓皮肤。

2.3.5指导患者保护身体定位标志提醒病人不能随意自行涂改,如发现照射野内标记线模糊不清时,应让主管医生及时描记,以免照射部位有误差影响治疗。

2.3.6皮肤变黑脱屑时不可撕搓或用其方法去除干屑皮肤,应任其自行脱落。以免引起感染,告诉患者在治疗结束后可慢慢恢复正常。

2.3.7皮肤反应加重时局部出现湿性反应有渗出物、破溃、继续照射时破溃面积增大。立即与医生联系,停止放疗1周左右。破溃处除以涂抹蛋清、康复新等,照射野皮肤保持干燥,创面暴露,有利于恢复。

2.3.8禁止剃毛宜用电剃须刀,防止损失造成局部感染。

2.4放疗结束后的康复指导在患者结束放疗时要告之随访和复诊时间,并根据患者情况不同进行有计划的指导,照射区域的皮肤保护仍然是重点。

2.4.1加强康复指导指导病人做颈前后缓慢旋转运动、张口、伸舌、叩齿运动,预防功能障碍。

2.4.2放疗结束后局部皮肤仍需同接受放疗时一样加以保护至少1个月避免任何外界因素刺激,以免损害皮肤,待皮肤完全恢复正常后在与其他部位皮肤一样清洗。

2.4.3野照射标记不要急于将线洗掉让其自然消褪,不能用洗涤剂清洗,否则对照射野皮肤十分不利,易弄破皮肤造成破溃,难以愈合而引起感染。

2.4.4照射区域皮肤变黑不能用外力或其他美容方式去除,让其随着时间延长自然消褪。

2.4.5颈部皮肤照

射后2-3个月内,可发生颌下浮肿,3-4个月后自动消退。

3讨论

由于鼻咽癌特定的解剖部位和对放疗敏感性,故放射治疗是目前鼻咽癌的首选治疗手段,单纯放射治疗往往取得满意效果。放射线对正常组织细胞和肿瘤细胞都有损伤。研究表明[2-3],放射性皮肤损伤是由于电离辐射作用于生物体所产生的自由基损伤于生物膜酶和核酸等,从而引起一系列的损伤过程,局部出现微循环障碍,微血管早期收缩,继而扩张通透性增加和液体渗出,血流变慢,红细胞和血小板凝集、血流粘度增加,易引起局部组织发生变性、坏死、小血管腔狭窄或血栓形成;加重组织缺血、缺氧、造成DNA的破坏,若不能及时增殖补充,脱落的表层细胞即引起皮肤损伤,进而出现糜烂,甚至溃疡形成。

总之能否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减少放疗并发症的发生,是护理人员协助患者顺利完成放疗计划的关键。本组病人无一例因放疗皮肤发应而中断治疗,所以鼻咽癌放射治疗的护理同临床治疗一样,重视患者的皮肤反应,加强皮肤护理,是治疗鼻咽癌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东文霞,恶性肿瘤患者放疗的副作用及其对策[J].护理进修杂志,2004,19(12)23224.

[2]刘树铮.医学放射生物学[M]第3版.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6.

[3]陈强,程岩,放射性皮肤损伤病变规律初探[J].中国实验诊断学,2008,12(0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