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台民生新闻发展误区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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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台民生新闻发展误区分析

魏国宾

魏国宾

(漯河电视台,河南漯河462000)

中图分类号:G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8-049-02

摘要:民生新闻栏目的开辟,创造了收视奇迹,成为目前在中国电视界影响最大的事件之一。民生新闻用老百姓的视角来报道老百姓的事情,“为百姓说话”、“说百姓话”,使人文关怀贯穿始终。但民生新闻在繁荣热闹的背后,也走入了某些误区:以各种形式存在的“人情稿”现象;舆论监督的失当等等。究其原因,既有媒体从业人员素质的问题,也有媒介体制的影响。只有健全电视运作体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地方民生新闻才会向更加良性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民生新闻;发展误区;对策解析

这几年,地市级电视台民生新闻栏目异军突起,在进行正确引导舆论,发挥新闻监督作用方面举足轻重。由于其坚持“以人为本”方针,以关注老百姓身边的大事小情为根本出发点,以充分反映民生、传达民意、体察民情、服务民生为宗旨,在地方台众多电视栏目中赢得了较好的口碑和较高的收视率。但同时也应看到,地方台民生新闻栏目在取得这些成绩时,也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人情稿”现象、新闻舆论监督的失当等等。这些负面影响足以引起业界的警觉,同时也应引起新闻研究者的关注。

一、发展误区

(一)“人情稿”现象

“人情稿”现象,是指从事民生新闻的职业人与某些单位或个人因共同利益或个人私利等的需要,违背新闻稿件正常的发布规律的行为。

现在地方台民生新闻当中存在大量的“人情稿”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与新闻从业人员和稿子中提到的当事人有利益的冲突或共赢关系有关。当事人通过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作用于新闻媒体从业者,插入自己的“人情稿”。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

1.曝光性稿子的“夭折”

民生新闻的“把关人”一样,对每天的新闻进行筛选,把那些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联系的新闻事件选择出来进行播放。对于地方台民生新闻栏目来说,前线记者是第一道“把关人”、值班编辑是第二道“把关人”、总编是最后的“把关人”。“曝光性”稿件很可能在这一道道“把关人”的层层“把关”下被“扼杀”。曝光性稿件的“夭折”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错误引导了公众对社会道德评判标准的认知,导致了“媒介审判”的不公正性,最终造成公众对新闻媒介信任的丧失。

2.工具陷阱

民生新闻报道的主体是“民”,即城市市民和农村农民,也称老百姓;报道的内容是“生”,即与老百姓紧密联系的生活、生存、生计、生命等。因此,民生新闻关注的是民生、反映的是民情、体现的是民意,一切是以围绕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运行制作。作为民生新闻节目,“民”“生”是民生新闻存在的根本;失去这个根本,民生新闻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民生新闻的民本情怀也就荡然无存。长此以往,民生将不“民生”,民生变成了“伪民生”。一旦社会公众感到自己的情感受到欺骗和伤害,民生新闻的发展将步履维艰难,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栏目本身。

3.广告性新闻

广告性新闻即在新闻中隐含有广告的信息,也就是实为广告的新闻。其特点是新闻中的少量新闻点的功能并非主要传播内容,更多的是描述广告内容,如企业或组织的运作情况,产品信息、销售等情况。

《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对广告性新闻下了这样的定义:广告性新闻也称有偿新闻,一般具有新闻要素,在新闻报道形式中塞进广告性的某些内容[2]。可以认为它是广告介入新闻后呈现的异常形态,是广告的异化,但实际上是有偿新闻的一种。

早在198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就指出:“严禁利用发布新闻的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199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和全国记协发布《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把广告性新闻列为“有偿新闻”,“不得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产品做广告”。因此,“广告性新闻”从形式到实质都是非法的。地方台民生新闻记者、编辑和新闻媒介组织利用手中的报道权、发稿权把受众“卖”给“广告性新闻”内容中的广告商,和这些广告商搞权钱交易是属违法行为,它不但严重欺骗了受众的感情,更使信息的客观性发生畸变,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导致新闻媒介的信任危机。

(二)新闻实践的职业错位

正确引导舆论、积极有效监督,这是地方台民生新闻栏目的记者的职责所在。但在在新闻实践中部分记者会出现职业“错位”,即采访越权,监督越位等现象。记者把新闻从业者的角色转变成“导演”和“执法者”的角色,直接导致了新闻失实和职业“权利”的异变。

1.采访越权

采访是电视民生新闻节目重要的创作和表现手段,尤其是新闻现场同期声的运用,使公众有了自己的话语权,有了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传递自己心声的机会。在新闻实践中,民生记者通过向受访者采访提问,达到对新闻真实性的挖掘。所以,新闻的采访拍摄应该是对现场新闻事件的真实记录,而非记者有意引导和安排被采访对象的行为和回答。

2.监督越位

监督越位,是指新闻从业者超越了自己的职责和权限,越俎代庖,扮演了本不该由自己扮演的角色。新闻实践的错位失当,导致了电视民生新闻的“越位”,即把自己作为舆论的“监督者”变成了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法官”,变成了一个“执法者”。

作为社会舆论的引导着,新闻媒介凭借其自身优势,形成了强大的媒介公信力,并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不可抵逆的“无冕之王”角色。新闻媒介成了现代社会中公众的守望人,成了公众可以表达自己意愿和说理的地方。新闻媒介的这种公权力,使社会大众在认知传媒的时候发生某种偏差。他们把传媒的权利和威望归之于传媒本身,这其实是一种错觉。这种错觉在客观上导致了媒体记者把职业“权利”意识,转变成个人政治“权力”意识,直接导致他们在新闻实践上的监督越位。

二、误区解析

“人情稿”现象、新闻实践的错位,出现原因都是传媒职业精神和工作规范缺失。有研究者指出,目前的各种违规现象,半数以上表现为传媒或记者的职业角色与利益的冲突,即作为社会公器的角色与作为市场竞争主体角色之间的冲突。具体来说:

第一,传媒的职业权利与党政权力的混同是滋生传媒腐败的温床。在我国,传媒长期作为党政机关的一部分运转,基本上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行业。随着媒体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日深,这种“权利”就会越“膨胀”,记者就可能成为行贿的对象。

第二,编辑部与经营部混岗容易诱发腐败。所谓广告性新闻,便是在这种机制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达成落在了混淆的整个主题上,于是市场经济下的生存逐利的本能和缺乏监管的现实造成了“有偿新闻”的猖獗。

第三,利益驱动引发的传媒生存竞争,加剧了职业精神的淡化。传媒从单纯的党政机关的一个部门转变为兼具自身利益的利益单元,就有了维护和扩张自身利益的驱动力。我国传媒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尚不成熟,不少媒体间和媒体内部的竞争处于低水平的无序状态。在生存焦虑的驱动下,传媒从业人员有可能淡化职业责任感,导致“把关”松动。

第四,职业精神的熏陶严重匮乏。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传媒的职业化程度远不能跟上市场的要求。传媒对于形成必要的职业精神准备不足,对基本职业规范不太了解。媒体从业人员接受的相关教育和培训很有限。传媒从业人员的急剧扩张和高度的流动性、社会的浮躁氛围,也使得职业教育难以作为经常项目来运作;被公众认可的记者“无冕之王”的身份也滋生了记者“特权”优越性。

第五,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自律规范和有效的规范执行机制。尽管从1991年起全国记协就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此后又经过两次修订,但该准则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更缺乏执行和监督的机制,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我国新闻业行业协会的影响力有限,难以发挥切实的指导、约束和惩戒作用。

三、解决之道

为了杜绝“人情稿”的出现和防止舆论监督的偏颇,使民生新闻报道始终围绕“民”“生”的主体,不但媒介要加强自律,社会也要积极参与监督媒介自律。自律是一种有序的关系,构成自律的各种关系要素,只要能够有机协调起来,同样能够起到媒介批评的作用,履行其应有的社会责任。目前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第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具体的新闻职业规范和奖惩制度。中国目前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是一种抽象的政治化的道德要求或党建规定,缺乏可操作的具体职业规范的细致约定,因而要进行细分,以制定具体的、可感知和可执行的规范条文。对于新闻活动中出现的“人情稿”现象坚决制止,对当事人给予适当的惩罚,以儆效尤。

第二,要提高记者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民生新闻记者要做一个优秀的“把关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和职责所在,把那些充分反映民情、民意、民生的新闻事件进行有效的新闻选择,并把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态势。同时,记者要将政治“权力”意识转变为职业“权利”意识,防止在新闻实践中的错位。

第三,媒介要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职业操守,加强自律。杜绝“人情稿”,防止采访越位。追求客观真实是媒介新闻报道的最高目标,新闻之所以能赢得广大观众的青睐,关键在于它是客观真实的,在于它在人们心目中是可信的。

第四,社会要积极参与监督媒介自律。观众对媒介活动的监督是不能受到忽视的。他们可以以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直接表达对媒介活动的建议、批评或抗议;还可以对媒介提供的虚假报道或侵权行为诉诸于法律;对那些性质恶劣的媒介或信息产品,还可以通过拒买、拒看、拒听等行动影响媒介销售市场以达到制约媒介活动。

四、结论

“民生新闻”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媒体的倡导与记者队伍的素质之间存在差距,记者新闻理念的转变滞后于媒体的新闻定位。记者从业门槛逐渐降低和不少从业人员忽视自身业务提高、知识结构与媒介素养的提升也是其中原因。因此,新闻从业人员要不断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正确解读和把握党的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使电视民生新闻走出误区、步入正轨。

关注民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可以说,“民生新闻热”必将通过不断“纠误”、深化,使更多种类的新闻在报道内容的选择和执行中,完成媒体对自身社会功能的再发现。同时,新闻从业者也将在自身职业行为的不断规范中,见证电视民生新闻在这股浪潮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熊斌项国雄.《采访越权:警惕记者的导演倾向》[J].《传媒观察》,2006.07

[2]陈先元.《大众传媒素养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3]李良荣.《新闻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