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健康证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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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健康证管理

李飞

李飞(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卫生监督所福建南平353000)

【中图分类号】R197.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1)1-097-01

我国现行对特种人群实行健康证管理,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及公众卫生意识不断增强,健康证管理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规范健康证管理工作已迫在眉睫,需认真探讨。

1存在的问题

1.1健康证的发放管理范围及弊端

1.1.1健康证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四十一号令《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实施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范围是指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检查。而这些范围内实施健康证管理的仅为从业食品、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生产经营的人员及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1.1.2健康证管理的弊端随着我国政府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视,就业面不断拓展,用人单位由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经济效益与健康管理并重转轨,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的法律、法规、规章尚无规定,可操作性较差。

1.1.3健康证的范围和标准及禁忌病种有待商榷现行健康证发放仅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直接从业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且只要无五类传染病均可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一些直接面对广大人群服务的岗位人员,如银行储蓄所工作人员、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证券从业人员等均应列入健康证的发放对象。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如沿海发达省份对打工人员、外国入境人员实行健康证管理。要想到这些地方工作需持有健康证。对行业的禁忌病种只参考现行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据统计,此类情况约占健康检查数的5%左右,从而影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增加社会压力,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1.2健康证的制作我国现行的健康证制作,有本本式、有卡片式、IC卡,规格内容不统一、不同行、不同工种均实行一类管理。对管理部门而言,无法辨认持有健康证的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对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造成困难,不利于管理。

2措施

2.1为使健康证管理步入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健康证管理有法可依、依法运行,建议尽快出台健康证发放管理办法。

2.2规范发放范围及不同禁忌病种。目前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的从业人员均由卫生防疫部门颁发健康证,进、出境人员等也应考虑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范围,禁忌病种可考虑适当放宽。如需进入食品生产单位而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财务人员、清洁工、保安等人员均可考虑发放不同类型的健康证。

2.3健康证是证明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有效证件,在全国范围内通行。其证件的制作应由卫生部统一规格,统一印发,统一管理。同时,健康证的制作可考虑根据不同行业分别实行A、B、C证等,如食品及生活饮用水行业实行A证管理,公共场所、化妆品生产实行B证管理,外来打工人员及进出境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教师和食品行业从事不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实行C证管理。这样既保障了各种人群的健康质量,又扩大了就业面,有利于减轻政府的就业压力,创造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