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红张荣杰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医院山东荣成264300)
【摘要】了解妊娠期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充分考虑到孕妇用药后,药物可经胎盘对胎儿和新生儿发挥药理作用。正确选择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无损害而又对孕妇所患疾病最有效的药物。制定给药方案应重视妊娠期特点,适时适量的用药。
【关键词】妊娠期;合理用药
【中图分类号】R6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9-0107-01
1药物在胎盘的转运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孕妇体内各系统发生一系列适应性的生理变化。药物在孕妇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在妊娠期的整个过程中,母体—胎盘—胎儿形成一个生物学和药代动力学的单位,三者中胎盘这一胎儿的特殊器官起着重要的传送作用。
2胎儿的药代动力学特点
大多数药物可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具有相当多的药物经代谢可形成有害物质,致胚胎死亡或致畸型。许多药物的代谢在肝中进行,但胎儿肝代谢酶缺乏,对药物的代谢能力低,因而出现某些药物浓度较母体高出一倍甚或数倍。多数药物经胎儿体内代谢后其活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代谢后其降解物具有毒性。例如苯妥英钠经胎肝微粒体酶作用,生成对羟基苯妥英钠,后者可干扰叶酸代谢,竞争核酸合成酶,呈现致畸作用,尤其当并用苯巴比妥时,药酶被诱导,苯妥英钠转化量增多,致畸作用也增强。
3妊娠期用药的分级制度
美国FDA于1979年,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实践经验及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将药物分为ABCDX五类。
A类:对照研究显示无害,以证明此类药物对人及胎儿无害是最安全的
B类: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对胎畜有害,但在人类未证明对胎儿有害,或动物实验对胎畜无害,但在人类尚无充分研究。
C类:不能排除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或缺乏研究,但人类缺乏研究资料证明。
D类:临床有一定资料证明对胎儿有危害,但治疗孕妇疾病的疗效肯定,又无代替之药物,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危害。
X类:证明对胎儿有危害,妊娠期禁用药物。
4妊娠期用药原则
单药有效的避免联合用药,有疗效肯定的老药避免用尚难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小剂量有效的避免用大剂量。早孕期间避免使用C类、D类药物。若病情急需,要应用肯定对胎儿有危害的药物,则应先终止妊娠,再用药。